怠于返还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赔偿责任 |
| |
引用本文: | 汪洋.怠于返还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赔偿责任[J].航海,2009(2):33-34. |
| |
作者姓名: | 汪洋 |
| |
作者单位: | |
| |
摘 要: | 进口货运代理业务中,货运代理人代为报关后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对作为委托人的货主而言是一份办理增值税抵扣的关键文件。货运代理人应当及时并且主动将其取得的单证交付委托人,其怠于返还专用缴款书的行为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委托人抵扣税款不能的损失。
|
关 键 词: | 赔偿责任 增值税 货运代理业务 违约责任 委托人 代理人 进口 海关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