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关于首批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总后营房部: 根据建设部 75号令《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及建标造2000]38号文《关于开展首批造价工程师初始 注册工作的通知》精神,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受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委托,负责全国 造价工程师注册的日常管理工作。现就首批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若干问题通知如下: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