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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入股交通运输
摘 要:
广东省交通厅负责人日前强调:各级交通行政管理执法部门必须立即与企业脱钩。兼职人员必须立即辞去所兼职务。交通行政管理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及其隶属不得投资入股交通运输、汽车客运站、停车场、汽车检测站等企业。己投资入股的必须在年底前撒资退股,否则将严肃处理并追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关 键 词:
交通运输
执法人员
交通行政
行政管理
汽车客运站
汽车检测站
工作人员
领导责任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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