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四星以下酒店不准设配客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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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斌.东莞四星以下酒店不准设配客站[J].广东交通,2005(5):6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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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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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规范进入东莞市的粤港澳直通客车的管理,东莞市运管处近日公布了《东莞市粤港澳直通营运客车管理规范(试行)》,其中规定,客运班车的起点站必须设在三级以上汽车客运站,每条客运班线可在途经地选择1-3家四星以上并经核准符合有关条件的酒店为配客站。所有站点必须实行微机售票,售票室必须配备电脑等设备。此次制定规范,就是要对粤港澳直通营运客车进行严格管理,把冒牌“直通车”清除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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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东莞市 客站 酒店 汽车客运站 客车管理 营运客车 粤港澳 客运班线 直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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