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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物资供应段实行全额纳税管理的探讨
引用本文:韩涛.铁路物资供应段实行全额纳税管理的探讨[J].铁道物资科学管理,1998,16(3):36-36.
作者姓名:韩涛
作者单位:郑州铁路局西安物资供应总段
摘    要:铁路物资供应段(以下简称物资段)在保证路内供应的同时,也开展一部分市场销售活动,具有企业物资和物资企业的双重性质,因此它的增值税管理就有其特殊性。1现行纳税管理办法物资段实行的是部分纳税办法,具体的说,就是以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销项税之和作为销项税额,以全部进项税之和的一部分作为进项税额,两者的差额就是应缴增值税额。问题的难点在于根本不可能依据销项税发票找到原始的进项税抵扣,即所销售物资的实际的进项税,只能以部分进项税作为抵扣税额,这个比例如何确定才科学、准确,铁道部。税务总局都没有明确的规定,…

关 键 词:铁路物资供应段  增值税  全额纳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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