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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对无人提取货物的处理
引用本文:郭峰.谈对无人提取货物的处理[J].集装箱化,1997(10):19-21,15.
作者姓名:郭峰
作者单位:中国外轮代理总公司,北京100016
摘    要:把在卸货港无人提取的货物称为无主货物,是不十分准确的。无主货物严格地讲,应理解为确实没有收货人前来领取的货物,郎收货人根本就不存在。在实际操作中,这种情况在集装箱运输中虽然有,但并不很多;而最普遍的是根据有关的法律或条款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收货人没有前来领取的货物,就被视为货物无主。不过,此时也许是由于货物价值不高,或收贷人由于资金、通关等问题而无法提取或明确拒绝或放弃提取货物,或者根本就不知道货物到港,如少部分溢卸货物。

关 键 词:无人提取货物  《海商法》  集装箱  工作效率  承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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