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发“酒威”醉驾人入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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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爵卿.贺州市发“酒威”醉驾人入刑[J].驾驶园,2011(9):85-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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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爵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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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日.广西省贺州市首例醉驾刑事案件判决在八步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举行。经审理查明,5月11日16时许,潘某驾驶三菱越野小客车由八步往大宁镇方向行驶。经过大宁收费站时,潘某对收费站工作人员的“示意停车”置之不理.拒绝缴费,强行冲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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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贺州市 人民法院 刑事案件 工作人员 收费站 酒 八步区 广西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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