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八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
| |
作者姓名: | 王世铨 |
| |
作者单位: | 国立交通大学 教授本会理事 |
| |
摘 要: | 阿根廷,奥斯大利亚,比利时,巴西,加拿大,智利,中国,丹麦,埃及,芬兰,法国,希腊,冰岛,印度,爱尔兰,意大利,荷兰,纽西兰,挪威,巴基斯坦,巴拿马,菲律滨,波兰,葡萄牙,南非,瑞典,英国,美国,苏联,南斯拉夫,各政府愿以公同协定建立统一原则与规范以增进海上人命之安全:为达此目的莫善于订立公约以代替一九二九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各派全权代表如下:(各政府全权代表人名及职位从略)各代表经将全权证书校阅认为妥善议订下列条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