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代驾”亟待出台地方性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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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羽平.“酒后代驾”亟待出台地方性法规[J].交通与运输,2014,30(4):2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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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羽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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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2004年开始,我国对酒后笃车的监管力度逐渐加大,催生了“酒后代笃”公司的诞生。据全国乘用车联合会副秘书长崔东树介绍,我国第一家“酒后代笃”公司于2004年在北京成立,而在这之前,一些大城市早就有在酒搂外“趴活儿”的出租车司机兼营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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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方性法规 后代 酒 出租车司机 监管力度 秘书长 乘用车 大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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