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政府采购法》要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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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桂道军,戴锡群.向《政府采购法》要成绩[J].铁路采购与物流,2004,22(1):2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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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桂道军 戴锡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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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3年 1月 1日,<政府采购法>正式开始实施,一年后的今天,回顾<政府采购法>的运作历程,我们喜忧参半:喜的是<政府采购法>让我国的政府采购事业走上了法制化轨道,促进了采购事业的全面发展,如扩大了采购规模,规范了采购行为,提高了采购人员素质,增强了采购效益等等;忧的是目前还存在不少问题,如现行规章制度对采购管理的约束力不强,采购范围狭窄,管理体制不完善,执行与管理职责不清,一些单位认识不到位,回避政府采购,有的单位甚至发生违法干预政府采购工作和权钱交易等现象.如何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更好地发挥<政府采购法>的作用,获得更大的效益.笔者在此谈谈个人粗浅观点,供大家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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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稿时间: | 2003年12月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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