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则》有关事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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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曲建华.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则》有关事项的通知[J].天津航海,2008(2):2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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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曲建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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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7年5月31日,交通部颁布了经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则》(交通部令2007年第7号,以下简称《07规则》)。《07规则》已于2007年10月1日起正式生效,交通部199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则》(交通部令1993年第3号,以下简称《93规则》)亦于同日废止。为了保障《07规则》的顺利施行,做好《93规则》与《07规则》的顺利衔接和平稳过渡,现确定2007年10月1日至2008年7月1日为《07规则》施行过渡期,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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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签证管理 船舶 交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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