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修概预算定额要体现综合简明、适用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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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冯克诚,黄海.编修概预算定额要体现综合简明、适用的原则[J].铁路工程造价管理,198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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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冯克诚 黄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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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定额所
(冯克诚),定额所(黄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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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七五”计划,现行的概预算定额要进行全面的编修,为使编修后的概预算定额能按预期的要求,达到系统性和完整性且具备先进性、科学性和适用性,对以(83)铁基字1633号部令公布的铁路工程概预算定额(以下简称“1633”定额)的执行情况加以回顾,将是有益的。现仅就某些设计单位站后各专业“1633”定额执行情况提出一些不成熟的看法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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