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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水运司 交通部公布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名单
摘    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的规定,下列企业符合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条件,予以颁发《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准予从事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货物运输的无船承运业务。

关 键 词:中国  《国际海运条例》  无船承运业务  经营资格  行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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