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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心区将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
作者姓名:李陆山
摘    要:2004年,广州市对摩托车开始限行,当年5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将电动自行车列为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从那时起开始“热”起来。广州市有关部门现在正对将于今年5月实施的《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制订地方性实施细则,其中对于电动自行车的规定也将随之出台。

关 键 词:电动自行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广州市 中心区 非机动车 实施细则 安全条例 摩托车 地方性 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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