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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首次推行“微罪不诉、社区帮教”
引用本文:卢海波.新密首次推行“微罪不诉、社区帮教”[J].驾驶园,2011(6):84-84.
作者姓名:卢海波
摘    要:河南省新密市首次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推行"微罪不诉、社区帮教"。5月5日上午8时许,5名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来到了新密市公安局十字路口,在这里接受交警对他们的社区帮教。让他们作为交通协管员,协助管理交通。

关 键 词:社区  犯罪嫌疑人  交通肇事  交通协管员  十字路口  新密市  河南省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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