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M规则生效后广州海事局首次解除外国籍船舶滞留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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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世斌,毛洪鑫.ISM规则生效后广州海事局首次解除外国籍船舶滞留令[J].珠江水运,2004(4):1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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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世斌 毛洪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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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4年3月4日1400时,广州海事局解除了巴拿马籍货船"UNICORN NO.1"(独角兽一号)的禁止离港令,对该船予以放行.3月1日1700时,广州海事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巴拿马籍货轮"UNICORN NO.1"(独角兽一号)实施禁止离港.这是广州海事局自<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简称ISM规则)实施生效以来,首次以船长不熟悉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的重大不符合项目,判定该轮滞留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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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广州海事局 外国籍船舶滞留令 航运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禁止离港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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