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五省(区、市)关于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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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人民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河北省人民政府,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山西省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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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道路运输经营行为,保证公路桥梁安全运营,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开、公平、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30号)的有关规定,山西省、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华北五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坚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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