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量符号
摘    要:<正>1.应使用斜体字母(pH例外)。2.应使用新标准规定的符号。3.量符号一般为单个拉丁字母或希腊字母。4.不能把量符号作为纯数使用。5.不能把化学符号作为量符号使用。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