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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重视法律顾问队伍建设
作者姓名:许新强
作者单位:1.天津港务局;
摘    要:<正>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是现代企业的一项重要管理内容。十几年来天津港务局逐步建立了法律顾问工作队伍和有关制度,在运用法律手段加强经营管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宣传社会主义法律知识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1.加强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从组织上、制度上保证法律顾问工作的顺利开展 港口的社会性、涉外性强,法律关系复杂。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求我们加强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的有机结合和综合运用,把法律的规范性、强制性和稳定性渗透到行政管理和经济交往中去,注意遵循法律、法规基本准则和各种规范,使港口管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1984年9月,天津港务局成立了法律顾问室。之后,参与经济合同的起草、谈判、审查和签约,调解纠纷、代理案件,为企业经营管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很快打开了局面。但是,天津港有30个基层单位,仅靠局法律顾问室处理繁多复杂的法律事务困难很多。因此,在区司法局的支持下,我们于1985年举办了法律知识培训班,历时8个月。参加学习的19名同志来自局属各主要企业。在此基础上,组建了法律顾问工作网络。这个网络以局法律顾问室为中心,以基层专、兼职法律事务助理员为网点。通常情况下,基层的法律事务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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