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闯红灯单位将受罚 |
| |
引用本文: | 王存宝.行人闯红灯单位将受罚[J].驾驶人心理,2006(9):4-4. |
| |
作者姓名: | 王存宝 |
| |
摘 要: | 2006年3月6日,郑州市委、市政府作出决定,今后对闯红灯、乱穿马路的违法个人除了批评教育、给予经济处罚外,还要将本人在所在单位的评先进、福利待遇挂钩……另外,对违法车辆累计处罚达到一定次数的单位,是文明单位的,扣发当事人和全体员工的文明奖,并对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撤销文明单位称号等,
|
关 键 词: | 文明单位 闯红灯 行人 经济处罚 福利待遇 郑州市 市政府 当事人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