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事故赔偿何时才能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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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伟文.我的事故赔偿何时才能到位?[J].人车路,20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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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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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编辑同志: 我是湘潭市柴油机厂下岗职工。1998年7月3日,我乘坐的湘C.50884大贷车因车出故障停靠在320国道醴陵1160KM处检修,我下车后被一辆苏J.A7086号大货车追尾撞伤,经醴陵市中医院抢救治疗2个月,还是落下了终身残疾,事故伤残评定为七级残废。 这次事故经醴陵市公安交警大队调解处理,由我负事故次要责任,对方负主要责任,需赔偿事故责任费25000元,但对方前后只付了17000余元给我,至今还差7000多元。我找醴陵交警大队负责此案的王西亮同志,可他却叫我们去找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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