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西方自然法观念产生和长期存在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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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民. 论西方自然法观念产生和长期存在的原因[J]. 兰州交通大学学报, 2001, 20(5): 24-26,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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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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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赵民(甘肃政法学院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甘肃兰州730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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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古希腊的自然主义是西方自然法观念产生的主要原因。古罗马的立法活动和罗马法学家的思想,以阿奎那为代表的中世纪西方基督教神学,以及二十世纪新自然法学的兴起,是西方自然法观念长期存在并很有可能继续长期存在下去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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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自然法 自然主义 成因 法律思想史 自然法学 西方国家 |
文章编号: | 1001-4373(2001)05-0024-03 |
On the Primary Cause of the Emergence and the Long Existence of the Ideology ofthe Occident Natural La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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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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