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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电池使用中应做到"三抓""五防"
引用本文:
冯贵全.蓄电池使用中应做到"三抓""五防"[J].汽车运用,2003(4).
作者姓名:
冯贵全
作者单位:
摘 要:
三抓 一抓及时、准确充电。①蓄电池完全放电后,应在24小时之内进行充电。②正在使用的蓄电池,每隔3~6个月应补充充电一次,蓄电池的放电程度冬季不得超过25%,夏季不得超过50%。③带电解液存放的蓄电池,每两个月须补充充电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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