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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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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秋颖 《世界海运》2012,35(7):54-56
最大诚实信用原则是海上保险合同中的一项基本原则,告知义务是其主要内容。结合我国《海商法》、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及相关司法判例,对海上保险中的告知义务进行探讨和研究。  相似文献   

2.
张艳 《水运管理》2024,(3):33-36
海上保险合同的告知义务系海上保险合同订立的重要基础,虽然我国《海商法》第222条和第223条对告知义务的范围及未履行告知义务应承担何种法律后果都作出了相应规定,但仍存在告知范围不明确的问题。分析海上保险告知制度的适用困境,结合相关司法实践案例,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以期为我国海上保险告知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3.
我国海上保险中的保证和违反保证时的法律后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海上保险中的保证是我国<海商法>所特有的,它来源于英国海上保险法.本文结合我国<海商法>、<合同法>以及英国海上保险法的有关规定,讨论了保证的含义和性质、违反保证的法律后果,以及在中国的法律制度下如何理解和适用保证的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4.
根据我国《海商法》,在海上保险合同订立前,被保险人对保险人负有告知义务.结合我国有关案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告知义务的履行加以简要分析,认为在被保险人履行告知义务时,保险人同样有了解并评估风险的义务,否则将可能丧失主张被保险人违反告知义务的权利.  相似文献   

5.
根据《1906年英国海上保险法》,我国“保险法”,“海商法”以及相关的理论于实践,通过对劳氏案例进行的分析,辨析我国和英国对于海上保险告知义务规定的区别。  相似文献   

6.
傅廷中 《世界海运》2003,26(5):50-51
1 海上保险合同的定义及其性质 海上保险合同是众多合同中的一种,按照我国<海商法>第216条的规定,海上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按照约定,对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和产生的责任负责赔偿,而由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费的合同.海上保险合同关系本来应该属于保险法的调整对象,但鉴于海上保险有许多特殊性,故<保险法>第153条规定:"海上保险适用海商法的有关规定,海商法未做规定的,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  相似文献   

7.
《世界海运》2016,(10):41-44
《1906年英国海上保险法》从诞生时至今日已经走过了100多个年月,其主动告知义务模式的设定和据此产生的单一的救济方式长期运用于海上保险市场,历经世纪之长日渐显现出弊端,甚至被称为"不合时宜"。是以,《2015年英国保险法》应运而生,重塑了基于最大诚信原则而产生的被保险人的告知义务。比较新旧告知义务的不同,并分析其对我国《海商法》中告知义务的完善的启示。  相似文献   

8.
《世界海运》2015,(4):50-54
通过对《中国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以下简称《海商法》)第68条的分析,以及与我国《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国际公约的对比,从法律条文之间的逻辑关系和立法目的等角度分析海上危险货物运输中托运人所应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对《海商法》第68条中危险货物的概念加以匡正。《海商法》虽未明确规定,但海上危险货物托运人违反特殊包装义务、告知义务、加标志标签义务,都要承担严格责任,而且承运人都可以行使第68条规定的货物处置权。  相似文献   

9.
《水运文献信息》2005,(10):26-26
就告知的范围来说,世界各国保险立法有两种做法,一种是”无限告知义务主义”;一种是“询问回答主义”。一般来说,在保险业比较发达的国家,适用前一种,反之适用后一种。我国采用的是“如实告知混合主义”的做法,即在海上保险领域,采用“无限告知义务主义”,在普通保险领域,适用“询问回答主义”。按照我国(海商法)的规定,投保人对于重要情况的告知义务的范围采取的是“无限告知义务”。具体范围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是投保人已经知道的重要情况;第二是在通常业务中投保人应当知道的重要情况。  相似文献   

10.
周颖  沈军 《珠江水运》2008,(3):37-40
保险代位求偿权是海上保险中的核心制度之一,由于我国没有独立的海上保险法,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在相关立法中体现出来,但是规定不尽一致。本文将从海上保险代位权的法律基础出发说明其法律属性,并结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论述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行使条件和行使名义,同时对我国《海商法》中相关规定提出修改意见,以期更加完善我国的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制度。  相似文献   

11.
将比例原则适用于保险法早有先例,英国在《2015年保险法》引入比例原则用于解决违法告知义务传统救济全有全无模式的弊端,对我国《海商法》海上保险合同部分的修改有很大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2.
匡浩 《世界海运》2023,(4):48-52
<正>[提要]现代保险制度起源于海上保险,但是普通保险脱离了海上风险特殊性的语境,逐渐产生了与海上保险不同的制度安排,例如定值保险演化成为不定值保险。关于不定值保险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第5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以下简称《海商法》)第219条的规定较为原则。面对纷繁复杂的海上保险纠纷,  相似文献   

13.
李萌 《中国水运》2008,8(1):257-259
关于代位求偿的法律是海上保险中最为重要和复杂的理论之一,对这一理论的讨论和争议由来已久.本文结合我国海商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保险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我国合同法第73条关于代位权的规定以及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有关代为请求赔偿权的规定,评析代位请求赔偿权.  相似文献   

14.
王伟明 《中国水运》2002,(12):24-24
船舶适航问题不仅涉及船舶机器设备等有形物体,同样涉及船员是否合格足数问题.依<海牙规则>第3条第1款的规定,适当地配备船员是承运人的适航义务之一.我国<海商法>第47条对此也作了同样规定.  相似文献   

15.
保证制度是海上保险中特有的制度,我国海上保险保证制度的现状不容乐观,一方面现行法中涉及到海上保险保证制度的仅有海商法一个条文,另一方面这仅有的一个条文自身也存在问题。本文在借鉴1906年海上保险法和他国成熟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对以后的海商法的修订时对保证制度的完善提出了自己的拙见。  相似文献   

16.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是海上保险的一个重要分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在订立与履行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时必须遵守保险利益原则。当前,我国《保险法》对保险利益的规定已经落后于世界立法趋势,《海商法》对此规定更是一片空白。应当在未来修改《海商法》时对保险利益的定义与主体等作出明确规定,并以经济利益原则作为保险利益的认定原则。  相似文献   

17.
刘丽芳 《中国水运》2006,6(10):247-248
最大诚信原则是海上保险合同的一项基本原则,如实告知义务是其主要内容。如实告知义务中“重要情况”的界定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本文结合英国法相关观点和判例对海上保险法中“重要情况”的界定进行了探讨和研究。  相似文献   

18.
关于海上人命救助报酬问题的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婵 《珠江水运》2005,(4):39-41
本文从海上人命救助的重要性出发,分析了各国以及国际法对该义务的规定,详细阐述了关于海上人命救助报酬请求权问题的不同学说及立法.笔者对海上人命救助报酬请求权持绝对肯定态度,并由此提出了对我国海商法的立法建议,主张建立海上人命救助基金,对不能从财产救助款项中获得报酬的人命救助者支付报酬或者补偿,以鼓励海上人命救助行为.  相似文献   

19.
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最早以成文法的形式规定“最大诚信”,从这一规定在英国判例法实践发展的过程来看,最大诚信的内涵只有客观诚信。最大诚信直接指向告知义务,在新诚信观下,海上保险法的告知义务制度应该从客观诚信和主观诚信相结合的角度进行建立。因最大诚信的片面性,我国海商法不应引入这一规定。  相似文献   

20.
据统计,全球贸易中约90%的货物是通过海上运输来完成的。我们知道海上运输专业技术强、风险大,这就使得海上保险成为必要。目前,我国调整海上保险法律关系的主要有《海商法》和《保险法》。此外,国际海上保险法领域颇具影响力的英国《1906年海上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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