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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新的海上货物运输公约的背景和目前进程
1992年《汉堡规则》生效之后,国际海运界出现《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和《汉堡规则》三个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公约并存的局面。与此同时,中国《海商法》于1993年7月1日实施,第四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所推行的是以《海牙一维斯比规则》为基础、包括若干《汉堡规则》规定的承运人责任混合制度。北欧四国的《海上货物运输法》也采用了类似责任制度,美国则对是否加盟《维斯比规则》举棋不定。1999年修改1936年海上货物运输法的国会草案也有采用上述承运人责任混合制度的倾向。在上述情况下,可以说,上一世纪三十年代以《海牙规则》建立起来的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统一的局面已不再存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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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的法律很不统一,一方面有三个同时生效的公约--《海牙规则》、《海牙--维斯比规则》和《汉堡规则》的存在且同时作用于该领域,另一方面,各个国家从本国的政治经济利益出发选择或制定本国的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导致了在实践中海上货物运输承运人识别上的困难和冲突,本文通过对承运人定义的比较和对班轮运输与租船运输下"各类人物角色"的分析来试图指出海上货物运输承运人常用的识别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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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23日,《联合国全程或部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合同公约》(以下简称《鹿特丹规则》)在荷兰鹿特丹开放供各国签署。《鹿特丹规则。》的目标是取代现有的海上货物运输领域的三大国际公约,即《海牙规则》《海牙一维斯比规则》和《汉堡规则》,以统一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制度。根据公约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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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中,经常碰到迟延交付索赔案件。本文就班轮运输情况下迟延交付的索赔,依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并结合笔者的律师实务,提出以下几点供同仁参考。 一.法律适用 在调整海上货物运输各方权利义务的三个国际公约中,由于历史的原因,《汉堡规则》对于承运人的责任要严于《海牙规则》和《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被认为侧重了货方的利益而加重了承运人的责任,特别是《汉堡规则》还规定了承运人应承担迟延交付的赔偿责任。由于《海牙规则》的广泛性影响,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在调整海上运输法律关系的国内法中采纳了《海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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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世成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1998,(7)
1.与国际接轨 海运是世界性的,调整海上运输关系和船舶关系的海商法,当然应与国际接轨。 《海商法》第3章“船舶”中关于船舶抵押权和船舶优先权的规定,吸收了1967年《统一船舶优先权和抵押权某些规定的国际公约》的内容;第4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以1968年《海牙—维斯比规则》为基础,吸收了1978年《汉堡规则》的部分内容;第5章“海上旅客运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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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是《海牙规则》(及《维斯比规则》),还是《汉堡规则》,或是关于海上货物运输的国内立法,承运人均有谨慎、合理管理船舶的义务。法律并不免除承运人因管船过失所应负的赔偿责任,如果管船过失行为与货物损失有因果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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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鹿特丹规则》与《海牙规则》《海牙一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等3个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公约有关规定的比较,从承运人的角度论述《鹿特丹规则》在承运人责任基础、义务等方面的变化,指出其为了平衡船货各方利益,加重承运人的责任并重新构建承运人的责任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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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11日,联合国外交大会通过了《全程或部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合同公约》,并定于2009年9月23日在荷兰鹿特丹举行开放式签字仪式,将该公约命名为“鹿特丹规则”。这是继“海牙规则”、“海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之后,第四个统一的国际货物运输合同公约。经开放式签字加入,满足公约规定的缔结国后,该公约将生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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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海牙规则、海牙·维斯比规则和汉堡规则 (1)海牙规则 海牙规则的全称是《1924年统一提单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海牙规则于1924年8月25日在布鲁·塞尔签署,1931年6月2日正式生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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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单.作为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凭证,是目前国际贸易和国际航运中最重要的运输单证之一。提单是否合法,其内容是否符合有关的国内外法律、法规及惯例,对于外贸企业能否对外安全履约和收汇.能否明确船货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具有极为重要的影响。为此,国际上专门制定约束提单的公约(如海牙规则、海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等)。由于目前国际贸易绝大部分均以信用证作为付款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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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堡规则》在世界范围内首次制定了实际承运人制度,弥补了《海牙规则》与《维斯比规则》对承运人定义不清的缺点,因而简化了承运人的识别问题。《中国人民共和国海商法》通过借鉴《汉堡规则》中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的定义、内容以及对两者关系的规定,制定出了关于我国海上货物运输的承运人识别制度。本文试图通过对承运人以及实际承运人之概念、责任性质以及责任范围等方面内容的分析,来阐释实际承运人制度中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关系的核心问题——实际承运人的识别以及责任的分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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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一起具体航运业务实例的深层次剖析,引起大副收据在海上货物运输中作用的思考,重点论述了大副收居在海上货物运输中的地位和作用,提出了“海牙规则”和“维斯比规则”可适用于大副收据这一论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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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海商法》参照《海牙一维斯比规则》和《汉堡规则》对海上货物运输的诉讼时效及追偿时效作了规定。自《海商法》颁布以来,人们对第257条的争论就一直不断。文章讨论了法条本身的不足,并结合司法实践提出了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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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多式联运中的延迟交付延迟交付,通常是指承运人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或作为一个勤勉的承运人没有在通常可能合理的时间内把货物交付给收货人。货物运输中,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公约和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公约中都有关于延迟交付及其赔偿责任的规定。海牙规则和海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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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续第6期第26页)2舱面货运输下承运人的责任制度《海牙规则》和《维斯比规则》明确规定不适用于运输合同载明将载于舱面且实际载于舱面的货物,即舱面货运输下的责任制度依据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协议确定。自《汉堡规则》开始,国际公约对舱面货运输下承运人的责任制度均作出特殊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