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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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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汽车维修》2013,(9):48
10月1日,《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及三包凭证》(简称《汽车三包》)将全面实施,尽管有些消费者认为《汽车三包》规定退换车辆的前提条件比较苛刻,可一旦出现退换情况,关于保险费用和购置税等问题还是值得注意,8月8日,质检总局召集专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做了详细解答。  相似文献   

2.
宋文豪 《车时代》2013,(10):26-29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通报称,将建设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库等准备工作,正式实施汽车三包规定的所有准备工作9月底全面就绪。国家质检总局质量司产品处处长巫小波在新闻通气会上表示,各省级质监部门根据各地实际,在8月到9月集中开展汽车三包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的组织申报、遴选、培训和聘用等工作,9月中旬建成全国汽车三包争议处理技术专家库并实现各地专家入库。  相似文献   

3.
目前,汽车三包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汽车三包专家管理系统、汽车三包备案与发布管理系统都已全面投入使用,主要承担汽车生产者三包信息备案、信息公开,以及信息查询检索。汽车三包争议处理信息系统已完成测试,各地区争议处理机构将通过该系统报送争议处理案例。  相似文献   

4.
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召回”)是以国务院第626号令的形式发布。而在这一时期《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三包责任规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第150号令发布(2013年10月1日起实行),以及《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及三包凭证》(以下简称“三包”)(征求意见稿),作为一项国家标准也在网上公布。就这样,人们长期议论的“召回”和“三包”都已出台。这是国家保护人民群众、保护消费者利益,以民生利益为重思想理念的具体体现。  相似文献   

5.
新年新动向     
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召回")是以国务院第626号令的形式发布,与此同时,《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三包责任规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第150号令发布(2013年10月1日起实行),以及《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及三包凭证》(以下简称"三包")(征求意见稿),作为一项国家标准也在网上公布。由此,人们长期议论的"召回"和"三包"都已出台。这是国家保护人  相似文献   

6.
我国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即"汽车三包",已经进入倒计时。国家质检总局和汽车企业为"汽车三包"的正式实施,正紧锣密鼓地做准备。质检总局表示,今年8月~9月,完成汽车三包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的组织申报、遴选、培训和聘用;8月中旬负责三包信息管理的汽车三包网将正式投入使用。汽车企业将有一个月时间完成汽车三包信息的备案,9月底前所有准备工作全面就绪。  相似文献   

7.
张栋 《汽车与安全》2013,(10):16-17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召开会议,针对消费者和汽车厂商关心的三包问题做出详细的说明。据悉,汽车三包管理信息系统将全面投入使用,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库也已完成建库工作。国家质检总局发言人明确指出,目前外界盛传的汽车三包标准会让汽车三包“缩水”为误读。  相似文献   

8.
《汽车实用技术》2013,(12):110-110
汽车三包实施已经一个多月了。当前,比较廷出的一个问题是,部分汽车经营者设置违规条款减免三包责任。如部分汽车生产者在《维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中,添加“消费者只能在4S店维修保养,否则不承担三包责任”等霸王条款,部分汽车4S店在购车合同中也设置了类似的“附加条件”,超出汽车三包规定的三包责任免除范围,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此,国家质检总局娃陷产品管理中心有关领导近日表示,短期内将力争解决这一问题。  相似文献   

9.
政策·人事     
《时代汽车》2011,(2):16-20
汽车“三包”政策年内出台 拖延六年之久的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规定(简称“三包”)有望在年内出台。 今年1月国内汽车生产企业均收到了国家质检总局下发的汽车“三包”政策征求意见稿,该政策的正式出台已经箭在弦上。据消息人士透露.令年全国“两会”上将对汽车“三包”政策进行相关讨论,可能将于今年八月份正式出台。  相似文献   

10.
2011年9月20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家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10月26日针对初版"三包"召开意见听证会。春节前夕,国家质检总局又发布了汽车"三包"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据透露,在即将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将继续对汽车"三包"政策进行相关讨论。鉴于目前国内汽车业所处的政策、市场环境,与消费者在汽车  相似文献   

11.
《汽车与安全》2014,(10):102-107
2013年10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汽车三包政策正式施行,至此已实施满一年。期间,国家质检总局针对汽车三包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于2014年6月下发了关于开展"贯彻落实汽车三包规定提升汽车售后服秀质量"的专项活动通知,旨在提升汽车售后服务质量水平,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提升汽车售后服秀质量监管能力,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汽车售后服务行业诚信意识,促进行业规范化发展。汽车三包政策实施之初,本刊(2013年第10期)就已对此进行过深入报道,本期主要是对汽车三包政策实施一年来的情况进行简单回顾。  相似文献   

12.
《轿车情报》2011,(11):2-2
9月21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消息,对汽车“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规定再次征集公众意见。并于10月下旬召开立法听证会。这也是汽车“三包”草案自2004年首次提出之后再次被提上日程。  相似文献   

13.
《汽车维修》2005,(2):1-2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于去年底亮相。这份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草案包含了一条重要信息:购车30天内出现质量问题可以退货。此外,草案还规定整车“三包”有效期为2年或者4万公里,在“三包”有效期内.汽车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凭“三包”证办理免费修理。在整车“三包”有效期内,  相似文献   

14.
经过数次征求意见以及修改,汽车三包政策正式出台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于近日发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规定购买2年或者行驶里程5万公里之内的家用汽车产品都可以享受“包修、包换、包退”。新规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5.
《汽车与安全》2013,(10):1-1
从2001年立法准备算起,在苦等了12年后,中国汽车的消费者终于盼来了汽车三包。虽然8月底、9月初国内大批汽车厂商的“三包抢跑”,有些抢10月1日三包正式实施“正日子”的风头,但这还是一件对中国汽车产业、汽车消费和汽车社会,产生长期、深远影响的大事。  相似文献   

16.
借用诗人自居易《琵琶行》中这句诗形容令人瞩目的“汽车三包规定”,可能是很形象的。翻阅记录,从2001年3月,国家质检总局质量司组织并委托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开展家用汽车三包规定前期起草工作算起,到正式发布实施,经历了12个年头,这可能是国内行政部门酝酿时间最长的规章了。  相似文献   

17.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政策)经过了8年调研和4次征求意见后终于出台,于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汽车三包政策兼顾到了各方利益,不仅保护了消费者,也保护了厂家的利益,而且能够促进整个汽车行业的良性发展。同时,将会对汽车生产、汽车销售、汽车售后服务带来一定影响。1三包规定主要内容汽车三包政策总结了以往很多产品三包政策的经验和教训,在规定中详细列出了"三包"项目清单,基本覆盖了汽车主要零部件种类;同时也对经营者的受理时间作出规定,可防止经营者故意拖延时间造成产品超过有效期的情况出现。  相似文献   

18.
《汽车与安全》2005,(3):44-48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这一草案将在向社会征集意见后确定,使消费者享受到汽车的三包服务。该草案全文如下:  相似文献   

19.
车坛传真     
正汽车三包新版汽车三包规定即将发布,对消费者更有利新版汽车三包规定即将发布,主要针对新能源汽车、退换车条件、处罚额度等方面进行调整。我国汽车三包规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6年以来,汽车三包规定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汽车产品质量提升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新版汽车三包规定在退换车条件方面,将向着对消费者更有利的方向进行调整。此外,新版汽车三包规定还计划引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条款。此前对于拒不履行三包规定行为的处罚额度最高为3万元,新版三包规定将处罚额度提升至50万元,同时要求汽车主机厂支持和配合汽车经销商实施相关工作。  相似文献   

20.
2012年2月3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此前,据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有关领导透露,该《条例》已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估计2012年出台。半个多月前的1月16日,国家质检总局还公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2次征求意见稿)》,各界期盼多年的(家用)汽车三包规定再次面对民意大考。一是汽车召回法规要从部门规章升级为条例,一是酝酿多年的(家用)汽车三包规定出台在望。分析汽车消费法规的这2大利好消息,可以看出国家有关部门保护汽车消费稳步健康发展的决心,以及用法治手段构建良性竞争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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