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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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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宋文豪 《车时代》2013,(10):26-29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通报称,将建设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库等准备工作,正式实施汽车三包规定的所有准备工作9月底全面就绪。国家质检总局质量司产品处处长巫小波在新闻通气会上表示,各省级质监部门根据各地实际,在8月到9月集中开展汽车三包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的组织申报、遴选、培训和聘用等工作,9月中旬建成全国汽车三包争议处理技术专家库并实现各地专家入库。  相似文献   

2.
三包规定颁布后引起了社会各有关部门的关注,特别是主管部门以及相关机构,大家都积极做了准备。今年7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与三包凭证》,明确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主要零件以及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国家质检总局组织成立了汽车三包专业技术委员会,开展汽车三包专家的申报,做好相关准备。  相似文献   

3.
政策·人事     
《时代汽车》2011,(2):16-20
汽车“三包”政策年内出台 拖延六年之久的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规定(简称“三包”)有望在年内出台。 今年1月国内汽车生产企业均收到了国家质检总局下发的汽车“三包”政策征求意见稿,该政策的正式出台已经箭在弦上。据消息人士透露.令年全国“两会”上将对汽车“三包”政策进行相关讨论,可能将于今年八月份正式出台。  相似文献   

4.
《汽车实用技术》2013,(12):110-110
汽车三包实施已经一个多月了。当前,比较廷出的一个问题是,部分汽车经营者设置违规条款减免三包责任。如部分汽车生产者在《维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中,添加“消费者只能在4S店维修保养,否则不承担三包责任”等霸王条款,部分汽车4S店在购车合同中也设置了类似的“附加条件”,超出汽车三包规定的三包责任免除范围,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此,国家质检总局娃陷产品管理中心有关领导近日表示,短期内将力争解决这一问题。  相似文献   

5.
《轿车情报》2011,(11):2-2
9月21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消息,对汽车“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规定再次征集公众意见。并于10月下旬召开立法听证会。这也是汽车“三包”草案自2004年首次提出之后再次被提上日程。  相似文献   

6.
《汽车与安全》2014,(10):102-107
2013年10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汽车三包政策正式施行,至此已实施满一年。期间,国家质检总局针对汽车三包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于2014年6月下发了关于开展"贯彻落实汽车三包规定提升汽车售后服秀质量"的专项活动通知,旨在提升汽车售后服务质量水平,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提升汽车售后服秀质量监管能力,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汽车售后服务行业诚信意识,促进行业规范化发展。汽车三包政策实施之初,本刊(2013年第10期)就已对此进行过深入报道,本期主要是对汽车三包政策实施一年来的情况进行简单回顾。  相似文献   

7.
2011年9月20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家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10月26日针对初版"三包"召开意见听证会。春节前夕,国家质检总局又发布了汽车"三包"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据透露,在即将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将继续对汽车"三包"政策进行相关讨论。鉴于目前国内汽车业所处的政策、市场环境,与消费者在汽车  相似文献   

8.
我国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即"汽车三包",已经进入倒计时。国家质检总局和汽车企业为"汽车三包"的正式实施,正紧锣密鼓地做准备。质检总局表示,今年8月~9月,完成汽车三包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的组织申报、遴选、培训和聘用;8月中旬负责三包信息管理的汽车三包网将正式投入使用。汽车企业将有一个月时间完成汽车三包信息的备案,9月底前所有准备工作全面就绪。  相似文献   

9.
《汽车维修》2005,(2):1-2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于去年底亮相。这份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草案包含了一条重要信息:购车30天内出现质量问题可以退货。此外,草案还规定整车“三包”有效期为2年或者4万公里,在“三包”有效期内.汽车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凭“三包”证办理免费修理。在整车“三包”有效期内,  相似文献   

10.
借用诗人自居易《琵琶行》中这句诗形容令人瞩目的“汽车三包规定”,可能是很形象的。翻阅记录,从2001年3月,国家质检总局质量司组织并委托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开展家用汽车三包规定前期起草工作算起,到正式发布实施,经历了12个年头,这可能是国内行政部门酝酿时间最长的规章了。  相似文献   

11.
《汽车与安全》2005,(3):44-48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这一草案将在向社会征集意见后确定,使消费者享受到汽车的三包服务。该草案全文如下:  相似文献   

12.
听到汽车“三包”政策在 2004年 10月初正式出台的消息,不由使人想起了才兴起的汽车“召回”话题。国家质检总局在 2004年“3·15”宣布,我国将从 10月 1日起实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对于消费者来说,汽车“召回”政策的出台固然是好事,但汽车“三包”才是真正具有实际意义的,将在很大程度上解决汽车消费者投诉难的问题。1 召回与三包汽车“三包”规定指的是家用汽车产品的修理、更换和退货责任规定,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草案中规定的“三包”有效期为:汽车使用 2年时间或者行驶 4万km以内。在这期间,汽车产品出现质量问…  相似文献   

13.
时事新闻     
《时代汽车》2012,(12):12-13
汽车三包规定将出台明年1月1日,《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近日,国家质检总局表示,为配合汽车召回,质检总局将制定配套文件,车辆检测、车辆事故调查等信息将建立共享。同时,广大消费者更为关注的汽车三包规定已通过质检总局局务会,很快就会出台与公众见面,解决个案汽车的退换修问题。  相似文献   

14.
中国汽车业在9月是充满忐忑的,7年以来业内屡次传闻的汽车"三包"政策,近日终于亮出新动作。9月21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对外征集意见稿,并将于10月下旬召开立法听证会征集民意,被消费者翘首企盼的汽车"三包"政策似乎即将呼之欲出。  相似文献   

15.
经过数次征求意见以及修改,汽车三包政策正式出台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于近日发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规定购买2年或者行驶里程5万公里之内的家用汽车产品都可以享受“包修、包换、包退”。新规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6.
车事荟萃     
《时代汽车》2012,(2):118-121
汽车“三包”拟上调为两年5万公里 2012年元月16日,在2011年9月公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国家质检总局再次公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相似文献   

17.
2012年1月16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汽车产品“三包”政策),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与前一稿相比,此次意见稿进行了5个方面的重大修改,使消费者利益被更大化。这意味着历经7年之后,汽车产品“三包”政策终于让人们看到了希望。汽车产品“_一包”政策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汽车市场发展史一个的大事,它将对我国汽车市场的健康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对于消费者权益的维护和保护也将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是以人为本、和谐管理思想的重要体现。  相似文献   

18.
2012年2月3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此前,据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有关领导透露,该《条例》已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估计2012年出台。半个多月前的1月16日,国家质检总局还公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2次征求意见稿)》,各界期盼多年的(家用)汽车三包规定再次面对民意大考。一是汽车召回法规要从部门规章升级为条例,一是酝酿多年的(家用)汽车三包规定出台在望。分析汽车消费法规的这2大利好消息,可以看出国家有关部门保护汽车消费稳步健康发展的决心,以及用法治手段构建良性竞争秩  相似文献   

19.
目前,汽车三包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汽车三包专家管理系统、汽车三包备案与发布管理系统都已全面投入使用,主要承担汽车生产者三包信息备案、信息公开,以及信息查询检索。汽车三包争议处理信息系统已完成测试,各地区争议处理机构将通过该系统报送争议处理案例。  相似文献   

20.
前不久,国家质检总局在京召开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及汽车三包座谈会,就贯彻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提出工作要求,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刘平均到会并讲话。刘平均指出,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产品缺陷是难免的,对此企业要正确认识。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主动消除产品缺陷,有利于保障消费者安全,维护企业质量信誉,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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