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87 毫秒
1.
田舒同 《水运管理》2024,(3):24-27+44
为完善我国航运反垄断法律制度,以P3联盟事件为切入点,基于比较法分析我国航运反垄断豁免制度立法的可行性。针对我国航运反垄断相关立法存在法律适用困难,以及主管部门规定不明确等问题,提出应加快推进《航运法》的出台,明确航运垄断行为监察主管部门及其构成垄断的标准,建立备案审查制度及对垄断行为的处罚机制。由于我国与其他国家的国情不同,因此不宜直接移植他国航运反垄断豁免法律制度,加之航运联盟类型标准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在《航运法》中规定反垄断豁免制度的时机未到。  相似文献   

2.
周颖  沈军 《珠江水运》2008,(3):37-40
保险代位求偿权是海上保险中的核心制度之一,由于我国没有独立的海上保险法,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在相关立法中体现出来,但是规定不尽一致。本文将从海上保险代位权的法律基础出发说明其法律属性,并结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论述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行使条件和行使名义,同时对我国《海商法》中相关规定提出修改意见,以期更加完善我国的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制度。  相似文献   

3.
粱磊 《珠江水运》2009,(7):49-51
海难救助是海商法中非常古老的一项法律制度,其目的是通过赋予救助人救助报酬请求权来维护海上航行安全。一般情况下,海难救助仅发生在地位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相关公约和各国立法对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海难救助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规定。然而,在实践中,国家主管机关也可能会加入到海难救助中来,这使得此时的海难救助中的法律关系复杂化。国家主管机关在进行海难救助活动的过程中的法律地位如何、应享有哪些权利同时又应负担何种义务,违反相应义务后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我国立法规定得并不明确。本文通过对我国立法及相关公约的规定进行分析,对国家主管机关在海难救助中的法律地位及法律责任进行简要探讨。  相似文献   

4.
赵蓓 《世界海运》2003,26(6):30-32
由于国内提单法律制度的滞后及国际提单法的欠缺,提单法律适用问题不仅实务上鲜有规定,理论上也颇为混乱。提单法律冲突面临的困境与争议是对提单法律适用规则的将来发展进行预测。将提单法律适用与运输合同法律适用区分开来,从提单的证券性质出发,类比于票据的法律适用。并采用分割法,对提单行为、提单当事人、提单债权关系、提单物权关系法律适用方法分别进行论述并提出新的见解。  相似文献   

5.
胡海涛 《水运管理》2009,31(6):31-34
针对当前日益恶化的环境,检讨我国船舶油污责任保险制度存在的不足:未完全与国际公约接轨,缺乏配套的立法和行政措施,司法实践中法律适用不确定等。为减轻油污损害、保障油污受害者获得合理赔偿,提出完善我国船舶油污责任保险制度的若干建议:避免船舶油污责任公法化;制定船舶责任保险制度;建立国内油污赔偿基金制度。  相似文献   

6.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法律适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由于各国关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法律规定不一样,因此,在涉外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法律关系中就需要进行法律选择,以确定所应适用的法律。国际社会关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法律适用主要有适用法院地法、适用侵权行为地法、适用船旗国法、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几种立法模式,中国《海商法》关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法律适用宜规定为:海事赔偿责任限制适用船旗国法,若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与其他国家的法律有更密切联系,则适用其他国家的法律。  相似文献   

7.
建造中船舶抵押权登记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孙丹 《珠江水运》2007,(9):35-37
我国虽然承认了建造中船舶抵押的合法性,但仅仅是在《海商法》和《船舶登记条例》中做了简单的规定,在整个建造中船舶抵押权制度,尤其是登记制度方面缺乏完整的立法。就新近颁布的《物权法》而言,尽管也进一步从基本法律的角度肯定了以建造中船舶抵押的方式,但是相关的配套制度仍然没有完善。因此,笔者根据当前造船市场的状况,并结合相关的国际公约和国外立法,试图从立法的角度对建造中船舶抵押权登记中不同于一般的船舶抵押登记的问题做以探讨,以期这些方面的完善为我国造船业的融资提供通畅的法律通道。  相似文献   

8.
禁止反言原则是英美法系一项广泛适用的、十分重要的法律制度,本文介绍了禁止反言原则并分析海上保险法律中禁止反言原则的应用,评述了我国现行海上保险法律相关规定,以说明在我国海上保险法律制度中确立禁止反言原则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9.
《鹿特丹规则》具有相对明确和统一的法律制度,该规则是2009年正式确立和实施的。之所以会确立该规则主要是希望缔约国之间可以在平等的条件下进行更加广泛的经济合作。由于诸多原因我国目前还没有加入《鹿特丹规则》的缔约国队伍中,但是《鹿特丹规则》却在有形和无形中影响着我国的海运发展。《鹿特丹规则》中有关"海运货物控制权"的规定是第一次以"国际立法"的方式将控制权制度展现在世人面前。基于此种情况,文中主要针对《鹿特丹规则》背景下我国海运货物控制权的立法完善展开论述,希望能进一步促进我国海运货物控制权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改明确中国海警局办理刑事案件的适用程序,但由于海警海上刑事执法工作的特殊性,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面临着一系列程序困境,需要通过立法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海上刑事案件的办理程序。  相似文献   

11.
张艳 《水运管理》2024,(3):33-36
海上保险合同的告知义务系海上保险合同订立的重要基础,虽然我国《海商法》第222条和第223条对告知义务的范围及未履行告知义务应承担何种法律后果都作出了相应规定,但仍存在告知范围不明确的问题。分析海上保险告知制度的适用困境,结合相关司法实践案例,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以期为我国海上保险告知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2.
佚名 《珠江水运》2012,(21):70-71
农民工尹广安在工作时突发疾病,公司要求医院用呼吸机维持其生命,称一定要坚持住48小时。而后家属才知道,法律规定抢救48小时之后就不算工伤,而非工死亡公司赔偿要少得多。“48小时”规定既有如此弊端,那么它立法时的本意是什么?这样的弊端又该如何解决?  相似文献   

13.
韩国有关船员灾害赔偿的法律主要有《韩国产业灾害补偿保险法》、《韩国船员法》及《韩国船员保险法》。这些法律根据不同标准从灾害赔偿的适用对象及补偿范围等方面对船员的灾害赔偿作出了比较明确、具体的规定,其中的一些制度很值得我国船员立法予以借鉴。  相似文献   

14.
外贸代理制是国际贸易中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由于立法滞后,外贸代理制在我国没有得到有效推行。加入WTO后,中国的各项法律制度都面临考验。外贸代理制的立法问题,关系到我国的对外贸易法律体系得以完善,与国际规则相接轨。  相似文献   

15.
郭华 《世界海运》2013,36(6):53-55
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0%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这意味着人们期待已久的小额诉讼制度已被法律所确立。这项制度的建立大大减轻了当事人负担,分流了法院的民事案件,节约了司法资源,更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实现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但该法没有规定作为中级人民法院的海事法院能否适用该程序。通过对小额诉讼的特征和立法理念的分析,认为海事法院同样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相似文献   

16.
错误扣船相关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因海事请求而申请扣押船舶作为一项海事请求保全制度,无论是从《1952年公约》到《1999年公约》,还是从最高人民法院1986年和1994年的《扣船规定》到《特别程序法》颁布生效,立法上日趋完善,司法实践中亦被广泛采用。司法实践中错误扣船的案件虽鲜见发生,但完善对错误扣船问题的规定,亦是一套健全的海事请求保全法律体系所必需的。  相似文献   

17.
《世界海运》2016,(8):42-46
国际海事条约在世界海运业发展历程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由于各国国情不同,法律体系差异较大,因而对国际海事条约在其国内法系统中如何适用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与世界上其他发达国家相关立法相比,中国国内没有法律直接规定国际海事条约的适用问题,但从一些相关部门法中可以看出是兼采用"转化"与"纳入"方式的。在司法实践中,这往往给审判带来诸多不便,因此立法者有必要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参考世界其他主要航运大国的立法情况,对国际海事条约在中国的适用进行细致规定。  相似文献   

18.
刘升友 《世界海运》2019,(10):22-25
通过对船员和机动车驾驶人所适用的两种违法记分制度在立法依据、记分行为的法律属性以及记分实施细节等方面进行全面对比,得出七方面的对比结果。在此分析基础上,对我国现行有效的船员违法记分制度提出完善建议,为进一步完善我国船员违法记分制度提供参考,使船员违法记分管理办法为保障水上交通环境稳定发挥更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19.
文中分析了我国履行国际海事公约的立法形式和现状,指出其中仍存在法律不健全、立法效率低和立法层级低等问题,并就我国海事履约立法体制的保障与完善提出,不仅需要在内容、程序和形式上完善立法,更需要法律人才和有效制度的双重保障。  相似文献   

20.
文中分析了我国履行国际海事公约的立法形式和现状,指出其中仍存在法律不健全、立法效率低和立法层级低等问题,并就我国海事履约立法体制的保障与完善提出,不仅需要在内容、程序和形式上完善立法,更需要法律人才和有效制度的双重保障。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