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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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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资讯     
《汽车与安全》2011,(6):8-10
醉驾将以危险驾驶罪量刑针对《刑法修正案(八)》实施,最高检、最高法发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以下简称《规定》)提及内容。《规定》补充、修改了10项罪名,其中醉酒驾驶、飙车以"危险驾驶罪"入刑。对于醉驾行为,《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同时,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也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相似文献   

2.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刑法修正案(八),其中,增设危险驾驶罪,将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定为犯罪,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罚,实现了醉驾入刑。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广泛宣传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危害和法律新规,始终保持严查严管力度,治理酒驾取得了明显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   

3.
《驾驶园》2015,(2)
<正>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与之相比,修正案草案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增加了5年内禁驾的处罚。《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对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作出上述刑事处  相似文献   

4.
《汽车驾驶员》2011,(6):8-10,12-14
根据5月1日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醉酒驾驶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定为“危险驾驶罪”,要处拘役,并处罚金。  相似文献   

5.
正自《刑法修正案(八)》增设的危险驾驶罪施行以来,各地严格执法,查处了一批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这充分说明增设危险驾驶罪的立法意义与社会价值。为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  相似文献   

6.
资讯     
《汽车与安全》2011,(5):8-10
醉驾者可判5年禁驾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刑法修正案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相似文献   

7.
醉驾入刑后醉酒驾车是犯罪 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中获得高票通过,该修正案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正式规定了“危险驾驶罪”这个罪名,  相似文献   

8.
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精神药品、麻醉药品……不得驾驶机动车”,并对不同程度的酒后驾驶处以罚款、扣押驾驶证、拘留、吊销驾驶证不同程度的处罚。2011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了修改,开始对醉酒驾驶追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9.
向田 《汽车与安全》2008,(12):50-5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该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在第一次修订中明确"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在体现以人为本理念的同时,更加公平合理地确定责任。第二次道交法修订,对醉驾的处罚由暂扣驾照6个月以下"升级"为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考,与刑法修正案(八)的"危险驾驶罪"对接。同时,加大对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及使用假牌证的行政处罚力度。那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三次修订又将涉及人、车、路管理的哪些方面呢?  相似文献   

11.
正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增设危险驾驶罪,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行为依法予以刑事处罚。十年来,江苏省机动车保有量、驾驶人数量和道路通车里程不断增长,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始终坚持把查禁酒后驾驶违法犯罪作为防事故、保安全的一项重点工作,坚持发现一起依法查处一起,酒驾醉驾违法查处力度始终不减,执法规范程度不断增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好转,群众自觉拒绝酒驾的安全文明意识显著提升。  相似文献   

12.
<正>《刑法修正案(九)》对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危险驾驶罪作了补充规定,增加了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等情形,并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  相似文献   

13.
<正>醉驾是一种高度危险的行为,而现实中往往出现醉酒驾驶电动车交通肇事行为,自《刑法修正案(八)》规定醉驾机动车入刑以来,有关醉驾超标电动车是否构成刑法中的危险驾驶罪的问题引起了热议,公众对于醉驾电动车的认识存在误区,认为电动车并非机动车,即使醉驾也不会构成犯罪,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  相似文献   

14.
《驾驶园》2011,(4):78-78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2月25日在京闭幕,会议表决《刑法修正案》(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郎胜会后谈及“危险驾驶罪”时表示.从这些年执法的实践看,醉酒有比较明确的、客观的标准,醉酒驾车和酒后驾车之间的界限不难把握。  相似文献   

15.
<正>11月3日,《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送审稿》除与《刑法修正案(九)》中增加的"危险驾驶罪"新情形内容相衔接外,对校车及危险化学品车辆相关内容作了大量修改外,还涉及近年讨论得火热的"买分卖分"的话题,明确了相关行为的处罚。同时,规定将机动车未处理的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作为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条件。  相似文献   

16.
《驾驶园》2015,(2):70
<正>关于饮酒驾车与醉酒驾车的法律规定:一、《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酒后驾驶机动车,记6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1—3个月;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醉酒驾驶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3—6个月,拘留15天以下;酒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拘留15天以下;一年内有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  相似文献   

17.
<正>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送审稿)》开始公开征求意见。除了与刑法修正案(九)中有关危险驾驶罪的规定进行衔接,送审稿还针对现实中存在的非法买卖交通违法记分加大了惩处力度。新规一旦通过,将进一步完善现有交通安全法律体系,为打击"买分卖分"违法行为提供法律依据,更好地发挥法律对"任性违法"驾驶人的威慑作用。  相似文献   

18.
酒驾行为得到明显遏制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大于80毫克即为醉酒驾驶交通违章行为之一,简称醉驾。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在第133条中增设第二款"危险  相似文献   

19.
正中国是个酒文化盛行的国家,婚丧嫁娶,朋友、同学小聚都会喝点酒来助兴,可喝完酒后不顾危险驾驶车辆的大有人在。正是因为如此,酒后驾驶造成车毁人亡的悲剧在我们身边屡屡上演。2011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醉酒驾驶作  相似文献   

20.
赵怀 《驾驶园》2011,(5):7-7
自5月1日起.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就要正式实施。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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