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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37 毫秒
1.
中国船级社接受船旗国主管机关授权提供船舶法定检验服务。为使有关方在船舶和船用产品的设计、建造、修理、维护等过程中更好地应用和实施IMO有关公约、规则的要求,特编制《法定检验实施指南(国际航行船舶)》。  相似文献   

2.
国内信息     
《中国海事》2006,(11):66-70
《沿海小型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和《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7年修改通报)》自2007年3月1日起实施。该《技术规则》将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发行(联系电话:010—85285577)。  相似文献   

3.
规范动态     
《特定航线江海通航船舶检验指南》简介;《内河船舶入级规则》(2008)简介;《风力发电机组规范》(2008)简介;法定检验实施指南(国际航行船舶);《气体燃料动力船检验指南》简介。  相似文献   

4.
《中国船检》2011,(9):I0026-I0026
各有关船公司: 根据2010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与中国船级社签署的“关于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法定检验与发证授权协议”的有关要求.对于全期法定证书的展期,须由中国船级社报海事局批准后方可办理。法定证书的展期需安排展期检验.检验满意后可同意展期。按照检验与发证协调系统(HSSC)的要求,船级特检应与法定证书换证检验协调.故法定证书展期一般与船级特检展期同步进行.也应同时满足CCS规范关于特检展期的相关要求。  相似文献   

5.
《船舶工程》2006,28(6):62-62
中国船级社《法定检验实施指南》(国际航行船舶)中国船级社接受船旗国主管机关授权提供船舶法定检验服务。为使有关方在船舶和船用产品的设计、建造、修理、维护等过程中更好地应用和实施IMO有关公约、规则的要求,特编制《法定检验实施指南(国际航行船舶)》。本指南所述内容,除  相似文献   

6.
《船舶工程》2007,29(2):14-14
《材料与焊接规范2007修改通报》简要说明,《法定检验实施指南(国际航行船舶)》简要说明[编者按]  相似文献   

7.
张喻 《中国水运》2013,(12):61-62,140
在我国海洋环境保护上,主管部门很早就提出“国内航行海船防止生活污水污染的规定”,但未强制实施,直到《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8年修改通报)才明确提出2014年1月1日起实施的要求。面对即将生效的规定,本文通过《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1)中关于“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规定”的解析,深入理解国内航行海船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初次检验与发证的规定,并阐明此规定对国内营运海船的重要性及其影响。  相似文献   

8.
《中国船检》2011,(7):I0014-I0014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近日发出“关于公布实施《国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1年修改通报)的通知“.该“修改通报”自2011年7月1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9.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近日发出“关于公布实施《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8年修改通报)》的通知”。该“修改通报”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行,2008年9月1日起实施。  相似文献   

10.
2003年1月30日交通部海事局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办法》(海船检[2003]34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水网地区的船舶检验机构不迟于2005年12月31日、非水网地区的船舶检验机构不迟于2007年12月31日实施。为便于船舶检验机构能在《办法》规定的时间内,建立并运行满足《办法》条款要求的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体系,笔者结合自身多年从事体系推进、审核工作的经验,提出一些体会和建议,以供各船舶检验机构在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过程中参考。  相似文献   

11.
公约与法规     
《中国海事》2008,(12):75-75
国际上实施《燃油公约》的新进展;《国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8)第4C分册等颁布;海洋肥沃化活动只允许研究之用;  相似文献   

12.
冯志宝 《江苏船舶》2004,21(6):28-30
介绍 2 0 0 4年 3月 1日起实施的 2 0 0 4年版《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有关内容 ,以及与 1999年版《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在依据、结构和内容上的异同 ,方便业内人士学习、理解和运用新法规。  相似文献   

13.
龙涛 《中国海事》2012,(12):54-56,60
船舶法定检验是国际海事公约下强制的船旗国义务。世界各国依据公约要求并结合本国实际,形成了各具特色的船舶法定检验制度。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主要成员所属国往往是历史悠久的航运大国或海事强国,这些国家和地区的船舶检验活动起源较早,在国家船舶法定检验制度的设计上极具代表性,  相似文献   

14.
<正>在对国内航行海船执行法定检验时,涉及防污底系统的技术问题较多。本文将所遇到的几种典型问题呈出,并结合国内规则和相关指南,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并给出建议,供业界参考。国内海船法规适用性国内海船的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对防污底系统的要求:《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技术规则》(2011)对防污底系统检验的规定只适用于申请,没有强制。其2014修改通报修改为:适用所有国内航行船舶(400总吨及以上),但不包括平台、FSUS、FPSOS。《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20)(以下简称为《2020海法规》)修改为:适用于所有国内航行船舶。  相似文献   

15.
胥苗苗 《中国船检》2011,(9):I0013-I0013
国际航运登记局(IRS)已获得中国海事局的官方批准,在中国开设一家检验公司。IRS(中国)可对中国境内及在中国国内水域航行的所有船型船舶执行检验.并签发入级和法定证书。  相似文献   

16.
对船舶的安全和防污染的管理可概括为船舶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检验.船舶的技术检验包括法定检验和入级检验两个部分,在海事局组建以前,船舶的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和船舶入级检验规范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中国船级社)组织制定和实施.1998年交通部进行的体制改革使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合并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船舶技术检验的法定部分将由海事局制定和组织实施.  相似文献   

17.
《国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下称《国际规则》)和((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下称《国内规则》)对船舶号灯的要求,都是源于《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下称《避碰规则》)。其中,为满足舷灯自正前方到各自一舷侧后方225°总计为1125°水平光弧的要求,上述法规对舷灯做出了如下的规定:  相似文献   

18.
国际动态     
<正>法定检验实施指南(国际航行部分,第I、IV部分)(201412)《法定检验实施指南(国际航行船舶)》第1部分已更新至2014年12月。第I部分根据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统一解释和部分建议案制订,IACS统一解释是针对IMO有关公约和规则中某些原则规定或模糊表述而制定,以协调IACS各成员社统一理解和实施。对于第I部分没有提交到IMO且未获得IMO批准的统一解释,  相似文献   

19.
《中国船检》2012,(8):97-97
就确定SOLAS和MARPOL公约强制性要求对新船的适用性而言.“交船”日期应理解为记录在相关法定证书中的签发证书所基于的检验(即船舶营运和证书首次签发前的初次检验)完成日期(年/月/日)。  相似文献   

20.
验船师在按SOLAS V/19-1条“船舶远程识别和跟踪“执行LRIT有关检验时,如发现船舶不能满足相关要求(如船舶未持有主管机关授权/认可ASP签发的有效符合试验报告等),则应先与船公司协商制订限期解决方案,然后将有关情况(包括建议)报CCS总部、并经CCS总部请示船旗国主管机关同意后签发不超过2个月的安全证书条件证书,并给出相应法定遗留项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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