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 毫秒
1.
集装箱运输不可能全部都采用“门到门”运输方式。大量的拼箱货可以通过应用集装箱的子母箱运输方式来改善拼箱货运输,并拓展班轮公司的集装箱“门到门”运输范围,实现大部分拼箱货也能达到集装箱运输的“门到门”。 相似文献
2.
集装箱运输是一种先进的运输方式,而集装箱门到门运输则是集装箱运输这一先进运输方式的优势之一.它必然给运输管理带来高效率与促进现代化.对物资流通、储备、进出口贸易产生深远的影响。目前.全国各地门到门运输的比例逐年提高.但发展并不平衡。部分铁路车站门到门比重统计数据虽然很高.即使发送、到达配合很好,空箱待装积压少,但该数据是针对离开集装箱货场而言.其中部分是到集散地掏装,部分是挪地掏装,真正直接进入厂矿企业仓库、车间、贸易市场的并不多。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集装箱门到门运输,仍有较大差距。这使门到门运输的巨大优越性未能充分发挥出来.而运输滞后的局面,也难于尽快改变。 相似文献
3.
国际货物运输立法的新发展——评CMI运输法框架文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司玉琢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2002,(1)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走势的驱动下,“门到门”运输迅猛兴起。传统运输方式的改变,要求调整运输关系的国际公约也应做相应地调整。加之现行海上国际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很不统一,所以,联合国贸易法律委员会(UNCITRAL)于1996年委托国际海事委员会(CMI)起草新的国际运输法,以适应“门到门”运输,试图统一现行国际运输法规。 CMI于1999年成立了专门“运输法国际 相似文献
4.
为深入认识《国际货物运输统一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中独具特色的履约方制度,解读国际货物运输最新立法趋势,通过分析《草案》中履约方制度的内容及立法背景,认为履约方概念是应《草案》门到门运输适用范围而设立的,旨在统一调整所有门到门运输参与方的权责,其本身制度的构建折射出国际货物运输立法走向统一的必然趋势。海运履约方概念的设立仅将《草案》的责任体制强制适用于港至港区段,是《草案》迈向最终统一化的过渡性方案,从而实现门到门运输中货运主体的统一调整,是开启国际货物运输立法统一之门的金钥匙。 相似文献
5.
随着国际间贸易方式的发展和运输技术现代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贸易双方对运输需求也不断增加,要求承运人提供一票到底的门到门运输服务。世界各大班轮公司为保持和扩大市场占有率,提高服务质量,其经营业务范围正从海上逐渐向内陆延伸、发展与海上运输相关的陆上货运业,包括港口码头、货运场站、铁路、公路运输、驳船运输等,为提供多式联运和门到门运输创造条件。 相似文献
6.
7.
集装箱的采用和发展,使得海洋运输、铁路运输、公路运输、内河运输、航空运输以及货物在港口或内陆转换的装卸储存都能够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运输全过程的连贯,也就是“门到门”运输,从而使“大陆桥”运输成为可能。大陆桥运输是指采用国际标准化 相似文献
8.
前言
集装箱运输具有安全、优质、快捷、经济,适合多式联运和实现门到门运输的优点,被世界上公认为是运输干杂货物、机械设备、固态和液态散货的先进运输方式之一. 相似文献
9.
10.
一、秦皇岛港发展现代物流的意义1.可以提高秦港的国际竞争力国际物流型港口的运输组织方式是在集装箱的多式联运和门到门的运输基础上形成点到点的网络化物流运输,秦皇岛港能否成为国际网络化物流运输中的一个节点,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港口是否具备完善的物流服务功能。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