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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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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以下简称贸法会)目前正在起草一部以海上运输为核心环节覆盖门到门运输的内容全面的运输法方面的法律文件.  相似文献   

2.
黄应军 《中国港口》2008,(8):53-53,56
<正>一、"联合国运输法公约"概况"联合国运输法公约"(下称"公约")经过联合国贸易及法律委员会(UNCITRAL)第三工作组六年来的深入研究与广泛协商,已取得了重大进展,并将于今年6月提交联合国贸法会第41届会议讨论通过,明年提交联合国外交大会通过。  相似文献   

3.
在国际海事委员会执行委员会1997年11月的会议上,国际海事委员会通过了美国海商法协会的提议,决定建立一个工作组来起草关于海盗的示范法。然后,国际海事委员会就积极与有关国际组织联系准备建立工作组,最终在执行委员会1998年5月的会议上批准组建一个国际联合工作组,成员由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BIMCO)、国际航运公会(ICS)、国际刑警组织(INTERPOL)、国际保陪协会集团(IGP&;amp;I)、国际商会国际海事局(ICC-IBM)、国际海事组织(IMO)、国际运输工人联合会(ITF)、国际海上保险商联合会(IUMI)和联合国法律事务办公室海洋事务和海洋法部(UNOLA/DOALOS)的代表组成。联合工作组经过认真细致的商讨研究,制定了《关于海盗和海上暴力行为的示范国内法》(以下简称示范法)。下面简要介绍一下示范法。  相似文献   

4.
泉水 《集装箱化》2003,(12):37-37
联合运输单证统一规则 (UnificationofRulesofCTDoc uments)又称国际商会第298号出版物 ,是国际商会制定的供合同当事人自愿选用的 ,可适用于多式联运合同的法规。20世纪70年代 ,在国际海事委员会等国际组织为规范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体系而先后起草的 ,从巴格草案到TCM公约草  相似文献   

5.
开启鹿特丹时代——司玉琢解读《鹿特丹规则》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司玉琢教授是大连海事大学前校长,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海商法领域的研究工作.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主要起草人之一,参与重要海事诉讼、仲裁案件多起,经常以专家身份率团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参与国际海事立法的研讨,是国际海事委员会(CMI)"运输法(Transport Law)专家小组"成员之一,也是"联合国贸法会运输法公约"中国代表团团长.此次本刊特别采访了司教授,请他对<鹿特丹规则>进行权威解读,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6.
最近,中国海商法协会运输法工作小组和有关人士聚会北京第二次讨论了国际海事委员会(CMI)运输法最终框架文件。中国海商法协会是CMI的成员。联合国贸易法律委员会(UNICITRAL)于1996年委托CMI起草  相似文献   

7.
正2021年7月,国际海道测量组织(IHO)海道测量标准工作组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我国提案,正式将《海道测量标准(S-44)》第6版(以下简称《标准》)中文版纳入IHO官方出版物目录。据悉,《标准》于2020年9月正式发布后,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海事测绘中心(以下简称"海测中心")第一时间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完成了该标准的翻译工作。《标准》中文版将由人民交通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这有效提升了我国在国际海道测量界的影响力。  相似文献   

8.
国际货物运输立法的新发展——评CMI运输法框架文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走势的驱动下,“门到门”运输迅猛兴起。传统运输方式的改变,要求调整运输关系的国际公约也应做相应地调整。加之现行海上国际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很不统一,所以,联合国贸易法律委员会(UNCITRAL)于1996年委托国际海事委员会(CMI)起草新的国际运输法,以适应“门到门”运输,试图统一现行国际运输法规。 CMI于1999年成立了专门“运输法国际  相似文献   

9.
赵亮 《世界海运》2003,26(5):30-32
根据国际海事委员会(CMI)运输法最终框架文件草案中控制权条款的规定,分析海上运输中货物控制权的概念、性质及行使等内容,对海运货物的控制权有关问题予以探讨。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现行法律,充分借鉴控制权概念,针对我国《海商法》关于控制权概念的空白,对《海商法》的修改和完善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0.
现行的仲裁规则2001年1月1日生效以来,在促进海事仲裁业务的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国内航运界与其他行业部门向现代物流迅猛发展,联合国贸法会也高度重视“门对门”的国际运输法起草工作,在这种行业发展的新形势下,海仲已经将物流合同争议增补进受案范围,并于2004年2月1日成立了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物流争议解决中心。此外,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2003年1月7日在上海成立了海仲上海分会,已经开始受理仲裁争议案件;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渔业争议解决中心也已开展工作。但是现行仲裁规则与这种新局面还有许多不相配套的地方,需要及时调整,以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为此,海仲秘书处拟订了新规则草案,并准备向中国国际商会提交。  相似文献   

11.
正2021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七十九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海上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海安法》)是海上交通安全管理的基础性法律,是海事管理机构依法行政的基本遵循。本刊特邀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党组书记、局长曹德胜介绍海事管理机构将如何开展新《海安法》贯彻实施工作。  相似文献   

12.
王孟霞 《中国船检》2004,(11):14-16
日前,国际劳工组织海事技术预备会议在日内瓦召开。来自国际劳工组织88个成员国的三方代表近700人参加了该次会议。我国政府积极参与了本次会议,由国家外交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交通部、中国海员工会和中国船东协会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府、船东、海员代表组成了三方代表团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国际劳工组织海事劳工标准三方高级工作组准备的《综合海事劳工公约(草案)》。会议以全会、三方分组会和技术委员会的形式召开。公约草案的讨论主要在技术委员会中进行,政府、船东和海员在每天的委员会会议前分别召开分组会议。此外,会议期间还安排了亚太、拉美、欧盟等地区性协调会议。  相似文献   

13.
《世界海运》2009,32(3):5-5
2008年岁末,《联合国全程或部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合同公约》的诞生吸引了全球海事界的目光。新公约是由联合国贸易发展委员会运输法工作组制定的,2008年12月12日获得联大第35次会议审议和通过。由于今年9月将在荷兰鹿特丹正式签署发布,所以新公约又被称为鹿特丹规则。新公约最引人注目的地方就是提高了海事企业的赔偿责任限额,  相似文献   

14.
正国际海事组织(IMO)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以下简称委员会)第64届会议于2012年10月1日至5日在英国伦敦的国际海事组织总部召开。船舶能效、压载水公约的实施是本届会议的热点议题。会上成立了压载水审议组、拆船工作组、空气污染和能效工作组和强制性规定修正案起草组。会议主要议题的讨论结果如下:  相似文献   

15.
现行的仲裁规则2001年1月1日生效以来,在促进海事仲裁业务的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国内航运界与其他行业部门向现代物流迅猛发展,联合国贸法会也高度重视"门对门"的国际运输法起草工作,在这种行业发展的新形势下,海仲已经将物流合同争议增补进受案范围,并于2004年2月1日成立了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物流争议解决中心.此外,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2003年1月7日在上海成立了海仲上海分会,已经开始受理仲裁争议案件;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渔业争议解决中心也已开展工作.  相似文献   

16.
《中国海事》2014,(6):64-64
中国正式取得第一个北斗导航系统海事国际标准 5月14-23日,IMO海上安全委员会第93次会议在总部伦敦举行。会议上,IMO审议并通过了“船载北斗系统接收机设备性能标准”,这标志着中国正式取得了第一个北斗海事国际标准。北斗海事国际标准化推进工作是由中国海事局和中国卫星导航管理办公室共同组织的重大专项,具体任务由总装航天研发中心和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牵头实施,研究机构和社会优势企业共同承担。未来,专项工作组将继续努力,争取尽早完成我国北斗系统海事国际标准化目标。  相似文献   

17.
费珊珊  张仁平 《世界海运》2012,35(11):52-53
<正>国际海事组织(IMO)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以下简称委员会)第64届会议于2012年10月1日至5日在英国伦敦的国际海事组织总部召开。船舶能效、压载水公约的实施是本届会议的热点议题。会上成立了压载水审议组、拆船工作组、空气污染和能效工作组和强制性规定修正案起草组。现对会议主要议题的讨论结果简要介绍如下:  相似文献   

18.
近日欧盟起草了一份内部授权职员工作文件(commission staff working document),披露了拟整合其成员国有关海事观点,统一代表其25个成员国向IMO发表国际海事事务意见,增强其在IMO等国际组织协商讨论中的分量和地位。本周欧洲运输部长聚会拟讨论该争议性建议。但塞浦路斯海事当局、希腊船东协会、希腊海运合作委员会、国际商船协会、欧盟船东协会等负责人已经对此文件提出反对意见和批评,  相似文献   

19.
<正>国际海事组织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第71届会议(MEPC71)于2017年7月3日~7日在伦敦召开。本次会议共有17项议题,主要包括压载水有害水生物、空气污染及能效、提高国际航运能效的进一步措施、船舶GHG减排、强制性文件的审议和通过、其他事项等议题。除全会外,会议共设置了2个工作组(空气污染及能效工作组、GHG减排工作组)、1个审议组(压载水管理审议组)、1个起草组(强制性文件修订起草组)和1个技术工作组(PSSAs技术组)。提醒业界注意的事项:1)压载水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20.
泉水 《集装箱化》2003,(7):40-41
3 修订多式联运法规的历程(东京规则以后) 考虑到“热那亚公约草案”与“海牙规则”的抵触,1968年又有一份新的草案送到热那亚会议的与会代表手中,这就是1969年4月国际海事委员会在东京召开的会议上得到认可的“东京规则”,也是国际海事委员会最终形成的公约草案。 作为统一责任和网状责任的妥协产物,“东京规则”是一项以混合责任体系为基础的公约草案,对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它采用的是通过某些特定的优先的或普通的免费事项的举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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