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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物超重国际标准化组织对不同尺寸集装箱的额定质量有明确规定,例如:20英尺标准集装箱的额定质量为30 480 kg,其中,集装箱自重2 300 kg,理论上最多可载货28 180 kg。造成货物超重的主要原因包括货主故意超载和货物估重误差。(1)货主故意超载有的货主为了降低运输成本,在装箱时故意超载,导致集装箱货物超重,给集装箱运输埋下安全隐患。(2)货物估重误差在实务操作中,受条件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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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港口》2019,(10)
正2019年10月10日,江苏无锡高架桥侧翻事故致3人死亡,2人受伤。经调查组初步分析,事故系货运车辆超载所致,个别涉事车辆超载超过300%。看似坚不可摧的高架桥被超载货车压垮,这样的事实打破了许多人的认知,带来的是挥之不去的恐惧。此次事故让人不禁想起困扰港口企业多年的一个问题一内贸集装箱超载问题。内贸集装箱超载问题十分突出。内贸集装箱所装载货物的货源结构与外贸集装箱装载货物相比,呈现散装大宗货物、低值货重的特点,更易出现货主追求多装、货物超出箱体限重的状况。目前内贸集装箱承载货物品种主要包括粮食、建材、矿砂、纸浆、煤炭等大宗散货,这些货物远远超过了《港口收费计费办法》中重货的标准,且对装箱没有特殊要求,导致超载现象屡禁不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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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港口》2016,(7)
为防止因集装箱超重或船舶积载不当导致船舶发生破损、断裂或沉没事故,交通运输部近期发布正式通知,对载货集装箱实行强制称重新规做出明确的阐释和界定。《通知》表明,自2016年7月1日起,载货集装箱在交付船舶运输前将强制称重,以供准备船舶积载计划时使用。对于未按要求提供重量验证信息的载货集装箱,不得安排装船。据了解,这一要求的根据是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于2015年通过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第VI/2条修正案。此次交通运输部发布的《通知》表示,该修正案将于2016年7月1日起强制生效。我国是上述公约的缔约国,该修正案对于我国具有强制约束力。但SOLAS修正案仅适用于外贸载货集装箱,对于我国内贸载货集装箱长期存在的超载问题,该修正案是否同样适用?是否可以借此遏制内贸集装箱长期存在的超载行为?值得行业各方高度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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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的集装箱装卸作业,是以占箱量80%的内贸集装箱(简称内贸箱)为主,而内贸箱中有50%以上是超出了机械负荷的超重箱。机械经常超负荷作业,各金属部件极易疲劳,不但使用寿命降低,而且机械的安全系数也大大减低,对安全生产造成巨大隐患和危害。就新港码头的四台岸桥而言,全都是20世纪80 年代的产品,其技术性能、安全系数、金属结构已不能和以往同日而语。每起吊一次超重箱,就会对岸桥造成一次冲击。按公司的操作要求和装卸工艺,一个超重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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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1集装箱强制称重规定的实施背景除拼箱货外,集装箱货物运费通常按箱量计收。在由托运人负责装箱的情况下,承运人并不知晓箱内货物的实际情况,托运人为节约运费可能会超载装箱,在船舶航行、码头装卸、堆场堆存和道路运输等环节中埋下安全隐患。在2007年地中海航运"那波利"号搁浅事故中,有20%的货物存在实际货重超出申报货重的情况,平均超出3 t/TEU,甲板箱的实际货重合计超出舱单申报货重312 t。2015年5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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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我国水路内贸集装箱发展历程1.初创阶段我国水路内贸集装箱最早始于1956年,当时采用的是铁路上的2.5t铁木结构的集装箱开展水铁联运,但不久即由于某些原因而停运了。从1960年开始,我国水路内贸集装箱恢复运转,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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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暴利驱动,近年来不法分子利用集装箱进行走私活动的案件时有发生。虽然在整箱货运输条款下,作为承运人的船公司并不知晓集装箱内货物的情况,但必须承担与集装箱走私活动有关的责任和费用,而且难以向收、发货人追偿相关损失;此外,集装箱走私活动使船公司的声誉受损,造成难以估计的潜在损失。因此,对船公司来说,采取有效的措施防范集装箱走私活动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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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00年以后,我国港口企业生产成本逐年增高,然而于2000年4月20日起实施的由中央政府定价的内贸集装箱装卸包干费收费标准已近10年却未作调整,致使众多从事内贸集装箱装卸生产的港口企业长期处于微利甚至亏损状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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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飞 《上海海运学院学报》1998,19(4):74-81
集装箱运输下整箱货的“隐藏损害”是当前从事集装箱运输业的人们所共同关注并迫切希望得以解决的问题,但由于涉及的当事人众多,相关适用的法规较少,因而在一定程度上难以得到公正的解决。本文试图运用具体相关条款,结合较典型的案例对“隐藏损害”责任之确定加以叙述,从而对整箱货运输下隐藏损害“的处理有所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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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内贸集装箱水路运输市场两大主体参与者(船公司和码头企业)入手,分析目前内贸集装箱水路运输市场营运中的一些不规范行为和制约因素,并提出建立规范化运输市场环境的对策及建议:健全法律法规,指导、约束市场规范化;加强电子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共享;重点治理严重问题,建立规范化操作流程;提高行业综合服务水平,逐渐与外贸接轨。只有健全和完善内贸集装箱运输市场机制,并加以引导和规范,营造良好的营运环境,内贸集装箱水路运输市场才能平稳、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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