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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2 毫秒
1.
朱强 《水运管理》1999,(12):22-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在此以前,我国海上货运代理方面可适用的法律(也包括水上、陆路、航空、多式联运货代方面),主要有《民法通则》、1995年6月6日国务院批准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和1998年1月26日外经贸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民法通则》对代理仅规定了一种直接代理。所谓直接代理,是指代理人为了本人的利益,并以本人的名义与第三…  相似文献   

2.
信息     
国际货代业全面开放根据商业部出台的《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办法》。从2005年12月11日起,外商可以在中国设立独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公司。该《办法》规定,企业注册资本只要达到100万美元,外商就可以在中国设立独立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一经批准,独资企业可以经营国  相似文献   

3.
孙家庆 《集装箱化》1999,(11):26-27,29
1995年6月29日由外经贸部发布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及其随后于1998年发布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对我国国际货运代理的概念、经营范围等作了具体的规定,这对于明确我国国际货运代理的性质、法律地位、责任及其权利、义务,加强对我国货代业的治理整顿和管理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然而,将其“管理规定”及其“细则”有关货运代理的概念、经营范围条款的规定结合起来进行考察,不难发现其内容不仅相互存在矛盾,而且与目前我国国际货代的实际业务不相符合,由此引起了理解上的混乱,也增加了在实践中对货代业是否违法经营等方面管理的难度。  相似文献   

4.
信息集锦     
我国货代市场准人退出机制有效运行 外经贸部根据各地外经贸主管部门及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上报的年审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认定了19家国家货运代理企业由于批准证书过期,停止经营等各项原因丧失国际货运代理经营资格。提醒广大托运人应注意避免同这19家货代公司签订合同,避免上当受骗。(姚)  相似文献   

5.
朱强 《水运管理》1999,(2):24-25
1997年,全国外贸进出口总额达3251亿美元,经外经贸部批准的有资格从事海上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以下简称货代企业)达1400多家。进出口货物绝大部分以海上运输方式进行(根据我国海商法对多式联运的特别规定,本文把含有海运方式的多式...  相似文献   

6.
国务院批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一年多来,外经贸部同有关执法部门采取积极措施,贯彻落实规定,使国际货代业管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相似文献   

7.
第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行业管理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的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是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审批和管理机构。 第四条 设立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应有利于对外贸易的发展,有利于公平竞争。 第五条 允许外商以合资、合作方式设立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第六条 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最低注册资本为: (一)经营海运业务的,100万美元; (二)经营空运业务的,80万美元, (三)经营陆运业务的,60万美元: (四)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经营上述两项或两项以上业务的,其注册资本应根据实际需要作相应增加。  相似文献   

8.
根据《货运代理管理规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必须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2004年1月1日商务部颁布的《国际货运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第七条进一步规定,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应当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企业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禁止具有行政垄断职能的单位申请投资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  相似文献   

9.
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审批办法(外经贸部1995年2月22日发布)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行业管理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述的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或者以自己的名义...  相似文献   

10.
《天津航海》2014,(1):43-43
<正>2014年1月22日,财政部税政司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营改增"试点免税政策相关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相关条款,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的定义中,"接受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中的"代理人"包括直接代理人和间接代理人;"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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