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托运人的诉权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孙太霞 《集装箱化》2005,(10):38-39
我国《海商法》第42条规定:“托运人是指:1)本人或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委托他人为本人与承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2)本人或委托他人以本人的名义将货物交给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有关的承运人的人。”很明显,我国对托运人的判断采用了双重标准,相应产生了两类托运人:一是和承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我们可以称之为“契约托运人”;另一类是将货物交付承运人的人,主要针对的是FOB买卖合同下的卖方,我们可以称之为“FOB卖方”。托运人的诉权问题就分别涉及了这两类托运人,具体讲:一是FOB卖方的诉权问题;二是契约托运人在提单转让之后的诉权问题。对此,本将分别予以论述。  相似文献   

2.
薛莲 《水运管理》2001,(3):19-20
我国《海商法》第42条规定:“‘托运人’,是指:1.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委托他人为本人与承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2.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委托他人为本人将货物交给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有关的承运人的人。”该定义仿效《汉堡规则》,但在用词方面与《汉堡规则》略有不同,主要是《汉堡规则》在两个句子中间加了“or”,表明两者是选择关系,而《海商法》中两个句子间无任何连词,仅用分号隔开,引起人们对两个句子内部关系究竟是“和”还是“或”的争议。笔者赞同选择关系的观点,因为如果认为托运人…  相似文献   

3.
《水运文献信息》2004,(5):26-26
我国《海商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所谓“实际承运人”是指“接受承运人委托,从事货物运输或部分运输的人,包括接受转委托从事此项运输的其他人。”  相似文献   

4.
发生货损货差时,除运输合同承运人外,我国《海商法》下规定的实际承运人,根据相关规定也可能对货损货差承担责任。因此,实际承运人制度的设置为保护货方的利益增添了砝码。关于实际承运人的含义第42条第2款规定:“‘实际承运人’是指接受承运人委托,从事货物运输或者部分运输的人,包括接受转委托从事此项运输的其他人。”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根据该规定对于实际承运人身份的识别却存在着诸多争议。  相似文献   

5.
刘盛 《水运管理》2003,(9):26-28
一、无船承运人概念 伴随着《海运条例》的颁布实施,无船承运人的概念也被交通部正式提出。在《海运条例》第二章第七条中提到,“无船承运业务,是指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接受托运人的货载,签发自己的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向托运人收取运费,通过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完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就  相似文献   

6.
刘栋 《世界海运》2011,34(9):47-48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实际承运人是指接受承运人委托,从事货物运输或者部分运输的人。如何理解"从事"?实际承运人是否限于船舶所有人和光船承租人?在现代集装箱运输业务中,舱位互换、联合经营等是常见的海上运输经营方式。在这些情况下,如何识别实际承运人?  相似文献   

7.
第四节 运输单证 第七十一条 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 第七十二条 货物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后,应托运人的要求,承运人应当签发提单。 提单可以由承运人授权的人签发。提单由载货船舶的船长签发的,视为代表承运人签发。  相似文献   

8.
无船承运人是指不经营国际运输船舶,但以承运人身份接受托运人的货载,签发自己的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向托运人收取运费,通过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完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国际海上运输经营者。正确理解无船承运人概念,需明确以下三方面内容:  相似文献   

9.
提单仲裁条款效力的复杂性源于提单和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特殊性。提单只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而不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本身。在班轮运输情况下,托运人通常根据船公司事先公布的船期、费率及运输条件向有关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机构洽订舱位,一经承诺双方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即告成立。签发提单只是承运人履行合同的一个环节,因而提单上往往只有承运人的签字,而没有托运人的签字。船公司的提单一般事先印就并公开,托运人在与承运人达成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时,通常知道或应当知道提单上条款的内容。因此,  相似文献   

10.
提单仲裁条款效力的复杂性源于提单和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特殊性.提单只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而不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本身.在班轮运输情况下,托运人通常根据船公司事先公布的船期、费率及运输条件向有关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机构洽订舱位,一经承诺双方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即告成立.签发提单只是承运人履行合同的一个环节,因而提单上往往只有承运人的签字,而没有托运人的签字.船公司的提单一般事先印就并公开,托运人在与承运人达成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时,通常知道或应当知道提单上条款的内容.  相似文献   

11.
周迎 《中国港口》2004,(2):37-38
<正> 一、定义 无船承运人,是指经所在国有关主管部门登记后,准予以承运人身份从事海上运输,而本身并不拥有运输船舶或其他运输工具的承运人。他利用船舶经营人的船舶,以承运人身份接受托运人的货载,签发自己的提单或其他运输单证,向托运人收取运费,通过船舶运输经营者完成海上货物运输,并承担承运人责任。  相似文献   

12.
一、危货海运合同承运人的法定资质 危货海运合同的承运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危货托运人订立危货海运合同的人.  相似文献   

13.
郭峰 《水运管理》2003,(1):24-27,39
五、 我国无船承运人的概念首先出现在2001年12月5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中(以下简称<海运条例>).该条例第七条规定:"经营无船承运业务,应当向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办理提单登记,并交纳保证金.前款所称无船承运业务,是指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接受托运人的货载,签发自己的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向托运人收取运费,通过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完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  相似文献   

14.
港口经营人的民事责任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海上货物运输港口经营人是指接受作业委托人(货主、承运人和其他有关方)的委托,在其控制或有权使用的场地,对海上运输的货物提供或安排堆存、装卸、驳运、储存、装拆集装箱等与运输有关服务的人。他不包括货物承运人和多式联运经营人。海上货物运输港口经营人虽然不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当事人,  相似文献   

15.
正提要(1)FOB贸易项下,由买方负责租船订舱与支付海运费,卖方的法律地位应当根据贸易术语、海商法的规定及个案中卖方相关法律行为确定。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委托他人为本人将货物交给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有关的承运人的卖方应当被认定为实际托运人。大连万行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行达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载明其受A公司委托提箱装货并将货物运至  相似文献   

16.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或船舶所有人负责将货物从一国的港口经由海路运至另一国的港口交给收货人,而由托运人或承租人支付约定运费的合同。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中由承运人签发给托运人的单据,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的订立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它在远洋运输和国际贸易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7.
<正> 在《合同法》分则“运输合同”这一章中,有两条关于承运人拒绝运输的规定。第306条:“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包装货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56条的规定。托运人违反前款规定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第307条:“托运人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对危险物品  相似文献   

18.
<正>一、港口作业服务市场的形成与行为主体 据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出版的《港口与经济发展》一书介绍,美国与非洲国家之间的海上货物运输,船舶港口使费占总货运成本的40~60%;对于中等运距的班轮运输,船舶港口使费占货运总成本的三分之二。可见在水路运输生产运程中,港口服务环节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但是,按照目前的运输市场体系,无论从哪一个角度对市场进行分类,无论如何进一步的细分化,港口作业服务市场也不存在。这是因为港口作业服务市场中供给方作为行为主体的资格没有确立。 1992年交通部《国营交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中明确港口不再是承运人。1992年11月7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也明确承运人是“指本人或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新“两规”沿用海商法中承运人的定义、规定水路运输企业、单位和个人以及无船承运人为承运人。从事货物装卸、储存和驳运等业务的港埠企业为港口经营人。港口不再是承运人,其法律地位是独立的港口经营人。港航之间的关系从承运人内部关系转为平等的主体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相似文献   

19.
赵海 《集装箱化》1999,(4):17-18
CY-CY是国际集装箱整箱货运输条款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上集装箱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称细则)第59条对CY-CY运输条款规定“托运人负责装箱并运至在装箱港集装箱码头堆场交货,海上承运人在装货港集装箱码头堆场和卸货港集装箱码头堆场整箱提货并拆箱。拆箱后应将空箱子规定时间内交至海上承运人指定的场所”。从《细则》对CY-CY运输条款的规定。可看出该运输条款中当事人之间的交接责任与费用划分。  相似文献   

20.
王蕾 《航海》2011,(1):28-29
在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托运人托运的是危险货物,其应当依照有关海上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对危险货物进行妥善包装、装箱。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危险品泄漏事故,承运人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根据情况需要将货物卸下、销毁或使之不能为害,托运人对承运人因运输此类货物所受到的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