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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随着2017年7月商务部印发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原先的单一品牌授权销售正转向涵盖多品牌、社会化的流通体系,销售和售后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模式初现端倪。《办法》施行后,消费者买车不必再局限于4S店,而是可以通过商场、超市、网络平台等其他正规合法的销售渠道购买汽车,让更多企业看到了汽车销售市场的机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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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联合颁布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称《办法》)自去年4月1日实施以来,已经历了一年半的时间。其中,乘用车企业自去年4月1日起开始实行品牌销售,而自今年12月1日起,除专用作业车以外的所有汽车部将按照《办法》的相关要求实行品牌销售,因此,商用车品牌销售授权工作可以说已正式进入了实施阶段。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副司长陈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商用车企业应当认真研究《办法》的相关规定,尽快做好营销和售后服务的网络规划建设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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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前,汽车行业正处于大调整、大变化、大创新、大发展阶段,新时代、新模式、新发展、新服务、新未来成为当下热点话题。《促进汽车维修转型升级指导意见》、《汽车维修管理办法》(修订版)、《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汽车业反垄断指南》等政策法规的相继出台,为打破原厂配件垄断及流通模式创新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市场呼唤新模式、新平台的出现,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连锁化、网络化的连锁经营成为今后一个时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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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欧盟目前已经形成完善的汽车销售法规体系,注重保护市场各主体间的充分竞争,有效平衡了厂商和经销商的关系,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对于规范我国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市场,促进汽车产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由于有关政策规定不完善,目前我国实施的以厂商授权为核心的品牌销售制度强化了汽车厂商的垄断和控制地位,汽车厂商从新车销售、维修服务、配件供应等方面对经销商进行严格控制。《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中虽然有对汽车厂商的限制条款,但是过于原则和笼统且不全面,有待进一步明确、细化和调整。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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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05年4月1日施行以来,分品牌经营和大一统整合经营成为在《办法》实施框架之下的两种汽车销售服务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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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年来,国内的汽车业随着消费者需求的日益旺盛得到了蓬勃发展。令人欣喜的是,自主品牌的汽车厂商也得到了很好的发展,但大部分的市场份额还是被国外汽车厂商所垄断,如大众汽车和通用汽车等。本文将对进口汽车厂商在中国的销售渠道进行分析和展望,希望对我国汽车在海外市场的发展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我国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于2005年4月1日正式实施。在此之前,跨国汽车公司进入中国市场主要是通过进口代理商,如奔驰与利星行。随着《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的实施和中国汽车市场的兴起,进口代理商模式逐渐被进口总经销商(或总代理)所取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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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2月25日.国家商务部正式公布了《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该办法于2005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曾经让许多汽车经销商们忐忑不安的“品牌销售”模式.还是顺理成章地走到了台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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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已实施近10年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于今年有望重新修订实施,并将更名为《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作为汽车流通领域的"基本法",此次修订备受行业的广泛关注和期待。去年12月,商务部多次召开了《品牌管理办法修订座谈会》,就有望于2015年实施的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进行讨论。目前正在实施的《汽车品牌销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