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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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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胡云平  刘姣蕾 《中国水运》2006,4(11):200-203
海上货运保险代位求偿权是公平原则的一种体现,各国都以法律的形式赋予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的权利.我国作为航运大国,在立法上对代位求偿作出了具体规定.本文试就我国海上保险中的代位求偿制度的现状,针对我国海上货运保险中所存在的关于代位求偿制度的法律性质、行使名义、被保险人对其的保护义务等诸多具有争议的问题,结合案例逐一进行分析,并提出了作者认为最为恰当的观点或做法.  相似文献   

2.
针对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行使对象的确定问题以及理论界提出的不同观点,采用实证分析的方法,结合近年来出现的典型案例,就投保人、实际承运人能否成为代位求偿权的行使对象进行探讨。提出要在充分认识投保人、承运人、实际承运人以及保险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的基础上,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3.
王晓玲 《中国水运》2007,7(12):241-243
代位求偿权是《保险法》赋予保险人的一项特殊权利,而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又是保险代位求偿权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内容,也许是因为这项法律制度的确具有非常大的重要性,较长时间以来,保险、法律以及实务等各界一直对其给予极大的关注,法律理解和适用上的重大分歧因此而产生.本文中笔者将从代位求偿权的行使方式和行使范围入手,同时通过将其与《合同法》的代位权进行比较,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对代位求偿权进行理解.  相似文献   

4.
裁判要旨:对于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法院应当仅就造成保险事故的第三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进行审理,不应实质性审查保险合同关系。海上运输中货物毁损的风险何时转移,除考察当事人对价格条件的约定外,还应注意双方是否以行为方式修改了该价格条件。  相似文献   

5.
《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八章第三节对海上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作了规定,其中第93条规定了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的条件和范围,这和《海商法》第252条的规定相似,可以看作实体法规定。第94条、95条、96条则分别规定了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的名义、诉讼主体的变更和共同  相似文献   

6.
论非保险责任范围内赔付下的代位求偿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陈建锋 《世界海运》2001,24(3):43-44
就非保险责任范围内赔付下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从其性质、立法目的以及诉讼经济的角度进行理论性的探讨,得出保险人在非保险责任赔付下仍然可以取得代位求偿权的结论。并从立法的角度,对我国《海商法》相关规定提出了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7.
徐海涛 《珠江水运》2007,(12):37-39
关于海上保险代位求偿的法律是海上保险中最为重要和复杂的理论之一,对这一理论的讨论和争议由来已久。这里在剖析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性质的基础上,主要结合有关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的具体规定,对保险代位求偿权的基本问题,行使的要件,保险代位权的时效问题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8.
作为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不能取得被保险人在法律上已丧失的权利。代位求偿权在本质上是债权的法定转让,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也是如此。如本文从案例出发进一步正反两方面证明了被保险人债权地位的确定对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成立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9.
陈建锋 《世界海运》2001,24(3):44-45
就非保险责任范围内赔付下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从其性质,立法目的以及诉论经济的角度进行理论性探讨,得出保人在非保险责任赔下然可以取得代位求偿权的结论,并从立法的角度,对我国《海商法》相关规定提出了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10.
代位求偿权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若干基本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全文首先阐述代位求偿的涵义、法律依据,在此基础之上,全文重点分析了代位求偿权的取得及行使问题,包括:代位求偿权的取得时间、行使主体、行使名义、行使时效及代位求偿权的限制。  相似文献   

11.
闫冰  陈雷  徐佳 《世界海运》2003,26(3):29-30
海上保险人以自己名义对第三人进行代位求偿权诉讼,使得第三人就同一保险事故对被保险人的反索赔权行使困难,可能造成司法程序上的混乱。针对此现象加以分析,试图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案。  相似文献   

12.
周颖  沈军 《珠江水运》2008,(3):37-40
保险代位求偿权是海上保险中的核心制度之一,由于我国没有独立的海上保险法,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在相关立法中体现出来,但是规定不尽一致。本文将从海上保险代位权的法律基础出发说明其法律属性,并结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论述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行使条件和行使名义,同时对我国《海商法》中相关规定提出修改意见,以期更加完善我国的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制度。  相似文献   

13.
陆钰 《航海》2013,(4):21-23
确定承运人责任期间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中认定承运人责任的重要环节。在保险人向承运人行使代位求偿权时,承运人可以向保险人主张其对托运人的一切抗辩。在运输过程中,  相似文献   

14.
《世界海运》2015,(12):41-45
针对雇主责任险中容易引起争议的保险责任问题,从法理原则和人文关怀的角度出发进行分析,得出结论为尽管船员本身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但在不能排除工作劳累等工作原因可能会触发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发生的情况下,应得出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论断;船员是否在工作岗位,如从时间上判断,应以船员为登船离家起,至船员离船回到家止;如从例外角度判断,在该时间段内,除非船员上岸时由于自身的违法行为,否则都应视为在工作岗位。针对船舶碰撞等侵权行为导致船员人身伤亡情形下,侵权方的赔偿是否应抵销保险赔付的问题,认为侵权方的赔偿应按保险代位求偿权可以得到清偿的比例从责任保险人应赔付的金额中扣除。  相似文献   

15.
结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关于航道和锚地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提出保险人对船舶碰撞海产养殖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行使代位求偿权的观点。  相似文献   

16.
汪波 《中国水运》2008,8(1):266-268
CIF贸易条款下,因为提单具有可转让性,原托运人对货物的所有权随着提单的转让而转移到提单受让人的手中,有人主张托运人对承运人的诉权也因此而消灭;但是,保险人与提单受让人不具有合同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保险人是否还享有保险合同下的代位求偿权成为颇具争议的一个问题.  相似文献   

17.
张丽英  尚迪 《世界海运》2012,35(3):49-52
2011年英国王座法庭审理的"尼亚加拉海运公司诉天津钢铁集团"案涉及保险人的代位求偿问题,依英国判例,保险人应以被保险人的名义行使代位求偿权。尼亚加拉海运公司认为该案应依运输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去英国仲裁,而中国的收货人则认为救助关系不应受运输合同中仲裁条款的约束,且已在中国法院起诉。尼亚加拉海运公司向英国法院申请禁诉令,英国法院向中国的收货人及其保险人签发了禁诉令。就该案案情、禁诉令的效力等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8.
正船舶保险常通过列明条款,约定被保险人以下义务:出险通知义务、提供相关单证的义务、征求保险人意见的义务、保护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义务。实际上,被保险人的义务远不限于此,之所以强调上述义务,与其对保险人利益的影响不无关系。出险通知义务  相似文献   

19.
为了让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及时了解预约保险的新发展,分析英国预约保险合同成立时间提前、责任期间得到扩展的新发展;同时在保险市场发展变化的大背景下,我国预约保险业出现了预约保险招投标和预约综合保险等新形式。这些新发展将对保险双方在法律适用方面产生一定的影响,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作出应对。  相似文献   

20.
《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与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行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孙峥 《天津航海》2009,(2):46-48
文章以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为主线,以我国现行的<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为依据,对我国海上保险中代位求偿权的行使方式方面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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