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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罗马条约》的规定,欧盟在航运法律领域制定与执行法律的责任主要由欧盟四大机构中的部长理事会与欧共体委员会承担。与其职权特点相一致,欧洲议会与欧洲法院在该领域也起一定作用。特别是欧洲法院以其判例法,对欧盟航运法律制度的形成与发展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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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船员立法趋势及对我国船员立法的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通过对某些国家和组织所制定的法律的比较研究,分析了国际船员立法趋势,并针对我国船员立法现状,指出我国船员立法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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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船员条例》的主要起草人之一,通过对《船员条例》在与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接轨方面的立法思考和立法实践的分析,介绍分析现行《船员条例》与国际劳工组织(ILO)《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关联的内容、在实施《船员条例》时需要注意的问题并提出了今后进一步将国际劳工组织公约转化为本国法律的立法展望和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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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远洋航务公告》2010,(8):50-51
为了在全球性温室气体谈判过程中恢复信心,欧盟委员会(即原欧共体委员会)将工作重点放到争取不同的伙伴的支持,以及为墨西哥坎昆第十六届缔约方大会探索具体的措施上。在上半年的一个决议中,欧洲议会呼吁“新的气候外交”由外交事务的高级代表和气候行动专员领导参加,旨在建立一个更加连贯的欧盟外在气候保护战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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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欧盟委员会提出了航运温室气体排放"监控、报告、验证"法规草案,简称EU MRV法规,并正式刊登在欧盟的官方公报上.该法规已于2015年7月1日生效,并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开始首个报告周期.这标志着该法规已经完成所有立法程序,正式成为欧盟法律之一.未来还有可能制定具体的减排基线,明确排放指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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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海事法规体系,提高海事依法行政水平,从“行政执法一面旗”建设出发,通过分析推动地方立法的必要性和对深圳开展地方海事立法进程及效果的介绍,认为推进海事法制建设和完善海事法规体系必须做到:(1)在地方立法中彰显服务理念;(2)提高海事公共服务能力;(3)实现地方立法的科学性、系统性、规划性;(4)发挥作为国际海事组织A类理事国的作用;(5)抓好海事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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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分析了我国履行国际海事公约的立法形式和现状,指出其中仍存在法律不健全、立法效率低和立法层级低等问题,并就我国海事履约立法体制的保障与完善提出,不仅需要在内容、程序和形式上完善立法,更需要法律人才和有效制度的双重保障。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