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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 “九五”以来,铁道部加快了运输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作为配套措施之一,部进一步扩大了铁路局更新改造投资决策权限,将80%的折旧资金安排权以及相应的管理责任下移到各铁路局。在铁道部还未实现政企分开、铁路高度集中的运输管理体制未有实质性改变的条件下,在投资体制改革方面先迈出这一大步确属不易。因此,认真回顾这两年来扩大铁路局更新改造投资决策权限的实践,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对于进一步搞好今后铁路投资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更新改造投资主体下移成效显著 在铁道部酝酿制订《关于扩大铁路局更新改造投资决策权的规定》(即173号文)的初期,各部门意见尚有一定分歧,主要是对铁路这样一个特殊行业能否将  相似文献   

2.
<正> 1995年以来,计划部门紧紧围绕铁路运输市场与经济效益这一中心开展工作,在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加强宏观调控、狠抓计划管理和计划规章落实等方面的工作中都取得了很大成绩,特别是实施《关于扩大铁路局更新改造投资决策权的规定》(铁计[1995]173号)以后,更新改造计划按“程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运作,注重投资效益,努力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一、173号文件的主要做法 173号文件是根据《铁道部关于贯彻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深化铁路改革等若干问题的意见》,为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和铁道部政企分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前提下实施的。 这个规定总结了以往改革的经验,进一步扩大了铁路局的投资决策权,铁道部只管跨局重要干线和路网性编组站的技术改造及部分补  相似文献   

3.
<正> 1995年12月铁道部下发了《关于扩大铁路局更新改造投资决策权的规定》,规定中加大了铁路局更新改造投资决策权限,明确了铁道部更新改造计划管理职能要实现“从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从以年度计划管理为重点向以中长期计划管理为重点转变,从具体审批项目、调整概算向制定技术改造政策、控制总规模转变”,规定中还强调了加强计划管理,改善宏观调控的具体措施,明确更新改造计划管理的办法和操作程序。 通过认真学习173号文件及有关更新改造管理的其他文件,使我们明确了修建计划管理的方向和任务。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173号文件,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相似文献   

4.
<正> 铁道部于1995年底下发,1996年执行的铁 计[1995]173号文《关于扩大铁路局更新改造投资决策权的规定》。经过两年多的学习和贯彻,本人有如下体会。 一、173号文打破了“统收、统支、统分”计划管理的旧模式 1995年的173号文,突破了长期以来铁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一整套“统收、统支、统分、统管”的集中管理固定资产折旧资金计划的模式,规定了除机车车辆固定资产折旧由部集中统一安排外,其他类固定资产的折旧资金80%由铁路局安排使用,20%由铁道部集中使用。明确了部集中资金的使用范围和局管项目范围,扩大了路局更新改造投资的决策权。我个人认为有以下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5.
<正> 第一章 总则 第l条 根据《铁道部关于贯彻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深化铁路改革等若干问题的意见》,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宏观调控体系,扩大铁路局更新改造投资决策权,建立运输企业自主经营机制,制定本规定。 第2条 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逐步实现政企分开,在部《铁路运输设备更新改造计划管理办法》(铁计[1995]26号)和《关于加强铁路运输设备大修计划管理的规定》(铁计[1995]27号)文件划清了更新改造、大修理界限的基础上,还必须进一步扩大铁路局(含广铁集团公司、下同)投资决策权限,同时加大铁路局成本管理和投资权责,把企业改革同改组、改造和加强经营管理结合起来,使铁路局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竟争主体。  相似文献   

6.
<正> 1995年铁道部连续出台了“关于发布《铁路运输设备更新改造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铁计[1995]26号)、“发布《关于扩大铁路局更新改造投资决策权的规定》的通知”(铁计[1995]173号)两个重要文件,三年来实践证明,有效地推进了铁路“两个根本转变”。现从发展和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出发,结合我局计划工作实践中的情况,对铁路运输设备更新改造计划管理谈几点认识和建议,由于受工作范围的局限,可能带有一些片面性,仅供在深化更新改造计划改革方面参考。  相似文献   

7.
<正> 近几年来,铁道部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体制的需要,在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宏观管理、完善宏观调控体系、扩大铁路局更新改造投资决策权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和诸多努力。先后制定了一些文件和规定,这对铁路局转换经营机制起到了一定的积极推动作用,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完善过程中,随着铁路运输企业自主经营意识的增强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这些文件和规定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为了使铁路局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铁道部应对更新改造投资管理规定进行改进和完善,使铁路局更新改造投资决策权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8.
<正> “九五”以来,铁路企业投资体制改革逐渐加大步伐。1996年起在全路实行的部铁计[1995]173号文件标志着铁道部在转变政府职能,使铁路局成为“四自”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的道路上迈出了实质性的大步。两年多来的实践证明,173号文件方向是对的,效果是好的。当然,在操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在今后逐步加以调整。随着铁道部实行政企分开,各铁路局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铁路企业投资体制还需要进一步改革。下面所谈的是沈阳局贯彻执行173号文件的体会及改革投资体制的设想。  相似文献   

9.
<正> 铁路运输企业的固定资产是保证铁路运输生产 的主要劳动资料,是完成铁路运输生产的“主要物质技术基础。管好用好这笔固定资产,是关系到维护国家、人民利益的头等大事。 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资金是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手段之一,电是企业内涵扩大再生产的重要资金来源。使用和管理折旧资金是各级计划部门和企业主要领导者的职责。 铁道部对固定资产折旧资金的提取和管理经历了几个阶段。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的颁布实施,依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制定了《铁路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按照本办法,部计划司在铁计[1990]55号文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扩大铁路局更新改造投资决策权的规定》(铁计[1995]173号文)。  相似文献   

10.
<正> 为贯彻铁道部扩大铁路局更新改造投资决策权的规定,我局发布、制订了贯彻执行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贯彻措施 1.明确分级管理办法。根据目前路局、分局两级法人经营同一资产的特点,我们认为路局对更新改造计划管理只能实行分级管理;同时尽可能明确各自投资权限和责任。为此我局按部扩大铁路局更新改造投资决策权的规定,修订了分级管理办法,明确了路局、分局二级法人的决策权限和责任,加大了分局自行安排资金的权限,增强了管理的透明度。路局有权安排资金扣除部指定用于安全设施的投资15%后,60%由路局集中使用,主要安排:线路综合性技术改造和重载列车配合工程,新建、扩建30万吨以上能力的货场工程,二等以上客站整体工程改造和全局性客车扩编,机务段、机务整备场的改扩建工程,接触网改造和大型牵引供电设备,新建、扩建客技站、车辆段、站修所、洗罐站,新建、改建路局长途通信设施和分局所在地的自动交换机,工务大型养路机械的购置及新建、扩建大型机械检  相似文献   

11.
<正> 铁计[1995]l73号文公布实施已近三年,回过头来看一看,这一文件对指导计划和投资体制改革的成功与不足,以及研讨一下该文对铁道部下一步深化改革后能否完全适应十分必要。 应该说,“173”号文是部计划司在铁路深化改革、转变职能这一新形势下,在部机关各业务司局中率先迈出了改革的步伐,是一个指导我们计划管理工作的重要文件。 一、“173”号文在计划管理系统基本体现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精神,是一个带有政策性、指导性的文件,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12.
<正> 长期以来,铁路的基本建设走的是国家单一 的投资渠道,按照收支两条线,无偿使用的机制运行,企业既没有投资决策权,也没有投资责任。 现行的铁路投资机制,基本上还是投资主体一元化的格局,依靠国家财政预算拨款的铁道部及其下属的企业都是以资金无偿占用为基础的,  相似文献   

13.
<正> 长期以来,铁路运输企业与其所投资的多经企业存在着若干产权关系不顺、所有权不清的问题。为维护铁路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以便进一步推进铁路企业改革,真正落实铁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根据国家有关法规,铁道部下发了《铁路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管理暂行规定》和《铁路理顺产权关系的若干规定》等文件。这些文件的贯彻执行,对理顺铁路运输企业与被投资企业之间的产权关系和明确其对投资兴办企业所有权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但是,由于铁路运输企业对多经企业“长期投资”采用的会计核算方法不能真正反映其对多经企业的“所有权”,其产权关系总也理不顺。笔者认为,要想真正明确铁路运输企业对其兴办的多经企业的所有权,就应改变铁路运输企业对“长期投资”的会计核算方法。  相似文献   

14.
<正> 15日 铁道部最近作出决策,降低运价,争取货源。自5月底以来,全路客货运量明显下滑,运输收入大幅度减少,为迅速扭转这一局面,扩大铁路运输市场份额,铁道部作出重要决策。在《关于实行降低运价争取货源几项措施的通知》中规定,在保证运营不亏本的条件下,运费下降幅度可随行就市。各铁路局(集团公司)要求降低运价的请求,铁道部在24小时内批复;超过24小时未批复的,各铁路局(集团公司)可先行办理运输;也可以先降低运价,办理运输,然后补办手续。铁道部要求在实行降低运价措施的同时,必须执行以下规定:第一,必须取消国家规定的运杂费之外的所有价外收费,延伸服务费一律免收;第二,进出西南地区限制口的货物运输,暂时不实行优惠价格措施;第三,必须由各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  相似文献   

15.
<正> 强化投资责任约束机制,是铁路投资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而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是强化投资责任约束机制的关键途径和措施。 一、铁路全面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势在必行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公司法》的颁布,为了建立投资责任约束机制,规范项目法人的行为,国家计委于1996年3月发布了《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简称《规定》)。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是我国投资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我国项目管理体制的一项重要变革。  相似文献   

16.
《综合运输》2005,(5):93-93
铁道部和四川省《加快四川省铁路建设会谈纪要》日前在成都签字,这标志着国家将进一步加大四川及相邻地区铁路投资力度,打通四川出省和出海通道,以期彻底改变“蜀道难”的状况,形成以成都铁路枢纽为基础的国际化物流中心。铁道部发展计划司司长黄民说,按照铁道部的规划,四川铁路的发展方向是“以联系东部为主,兼顾联系西南和辐射西北”。规划将来贯通的沪汉蓉(成都经武汉至上海)大运量铁路包括客运和货运两条线路。  相似文献   

17.
为贯彻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铁道部《<关于发展中央和地方合资建设铁路的意见〉实施办法》,国家计委和铁道部于1993年11月18日联合发出通知(计交通[1993]2209号),要求各地有关部门和单位按此办法,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推进合资铁路的建设和发展。现全文刊载。  相似文献   

18.
综合运输     
《运输经理世界》2011,(4):23-24
盛光祖:希望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铁路建设 铁道部部长盛光祖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期间表示希望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铁路建设。盛光祖告诉记者,此前铁道部曾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参与铁路建设经营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推动民营企业投资铁路;接下来铁道部将采取措施加快推进这项工作,根据国家投融资改革的相关政策,制订更加具体的实施办法,吸引民营资本投资铁路。  相似文献   

19.
正加快铁路尤其是中西部铁路建设,不仅可以扩大有效投资、带动相关产业发展,而且有利于推动新型城镇化、改善欠发达地区发展环境、帮助干百万人摆脱贫困。早在2013年,《国务院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中就明确了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方向以及两年内铁路建设  相似文献   

20.
<正> 与世界上发达国家相比,目前我国铁路运输设备陈旧,技术装备水平低,行车安全保障设施落后,运输限制口较多。要改善这种状况,需要有充足的更新改造资金。但是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和粗放型的增长方式,造成铁路折旧资金不足,投资决策权过于集中,更新改造资金偏重于外延式扩大再生产等一系列弊病,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贯彻中共中央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的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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