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中国海事》2022,(2)
公开日期:2022年01月20日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第102届会议以第MSC.477(102)号决议通过了《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修正案。国际海事组织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第75届会议以第MEPC.324(75)号决议通过了《<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1978年议定书》附则VI修正案(燃油硫含量取样验证和EEDI),以第MEPC.325(75)号决议通过了《2004年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与管理公约》修正案(第E-1条和附录I)。依照《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和《<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1978年议定书》相关规定,第MSC.477(102)号决议、第MEPC.325(75)号决议修正案已于2021年12月1日被视为默认接受,并将于2022年6月1日起生效。 相似文献
2.
3.
MEPC第63次会议通过的船舶能效导则介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国际海事组织在2011年7月召开的MEPC第62次会议上通过了对MARPOL附则VI的修正案,新增第四章"船舶能效规则"。该修正案预期将于2013年1月1日生效。为了在全球范围内一致地实施该要求而且有关方有足够的时间做准备,MEPC于2012年2月27日—3月2日召开第63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关于实施强制性船舶能效规则的一系列重要导则(见表1)。 相似文献
4.
5.
MEPC通过了MARPOL附则Ⅳ-防止船舶造成空气污染规则的修正案,包括北海硫氧化物排放控制区(SECA)的修正案。该北海 SECA修正案的生效日期预计在2006年11月21日,完全实施在12个月之后。 相似文献
6.
7.
2016年10月28日,国际海事组织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在第70届会议上以第MEPC.277(70)号决议通过了《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附则V的2016年修正案,该修正案已经于2017年9月1日被各成员国接受,并将于2018年3月1日正式生效。同时MARPOL公约附则Ⅴ的实施指南(2012)也已被MEPC.295(71)决议修改为2017实施指南。随着海洋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已经受到各国及海事组织的高度重视,船舶垃圾作为海洋重要的污染源,需要船上各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控制,正确处理。本文通过论述本次修正案修订内容,结合船上的实际工作经验,有针对性的提出一些垃圾管理注意事项,以期能够帮助船上人员尽快理解修正案内容,正确管理船舶垃圾。 相似文献
8.
为了限制和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2011年7月召开的MEPC.203(62)决议"MARPOL附则Ⅵ中包括对船舶能效的新规定",于2013年1月1日生效。介绍了船舶能效设计指数(EEDI)的由来,详细分析了EEDI计算公式及其EEDI基线公式,提出了降低CO2排放措施。 相似文献
9.
0引言国际海事组织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187(59)决议(以下简称决议)于2011年1月1日生效。决议适用于400总吨及以上船舶,其对MARPOL公约残油舱设置、残油舱配备专用泵、管系连接、国际防止油污(IOPP)证书、油类记录簿格式及填写等进行较大修改,并对现有船舶提出追溯要求。随后,MEPC又多次对决议进行不同程度的修订。船舶各方在执行MARPOL公约过程中存在分歧,本文结合典型案例,进一步阐述MARPOL公 相似文献
10.
<正>一、MARPOL公约的修正案1.MARPOL公约附则VI修正案(第MEPC.328(76)号决议)该修正案于2021年6月17日在IMO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第76届会议上通过,已于2022年11月1日生效,其中几项重要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该修正案是MARPOL公约附则VI全面回顾和修订的一个完整的综合文本。2023年1月1日之前,船舶能效管理计划中须加入船舶达到的年度营运碳强度指标(Attained CII)和要求的年度营运碳强度指标(Required CII)的计算方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