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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速公路计重收费开始以来,采用的是广东省车型分类标准,即对客车实行按车型收费,对三类及三类以上货车实施计重收费,超载加收,当时称重设备精度为五级。随着全国收费联网的实施,需按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更改分类标准,即对客车收费标准不变,对货车实施完全计重的方式进行收费,广东省按全国的要求完成了此项工作。在运营一段时间后,为提高称重精度,减少收费过程中的纠纷,拟对原五级精度的称重设备改造成二级或二级以上设备。主要介绍了精度达一级的整车式计重设备的土建改造设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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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2003,(10)
交通部日前颁布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新标准将于 2 0 0 3年 1 0月 1日起正式实施。新标准将车型分为五类 :客车 7座以内 ,货车载重小于 2 t(含 2 t)的属于第一类 ;客车 8到 1 9座、货车载重 2~ 5 t(含 5 t)的属于第二类 ;客车 2 0~ 39座 ,货车载重 5~ 1 0 t(含 1 0 t)的属于第三类 ;客车超过 40座 ,货车载重 1 0~ 1 5 t(含 1 5 t)以及 2 0英尺集装箱车属于第四类 ;货车载重超过 1 5 t,40英尺集装箱车属第五类 ,分类后不改变收费标准。《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新标准10月起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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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计重收费是我国收费公路一种全新的收费方式,比按车型分类的收费方式更具公平性和合理性,在我国收费公路上得到了快速推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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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重收费政策与“治超”关系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2003年以来,江苏、河南、青海、山东、安徽、四川、云南等20个省市相继在收费公路上对货运车辆实施或试行了计重收费,将按车型分类收费改为按车辆重量收费。计重收费政策已推广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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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8年12月21日,交通运输部相关负责人在例行发布会上介绍,目前全国范围内正试点取消省际高速公路收费站,今后驾车通过省界处不再需要停车交费。首批全国试点15个收费站设施已拆除,未来将根据情况进一步推广。2018年12月20日,交通运输部就备受关注的收费公路"一法两条例"(《公路法修正案(草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农村公路条例(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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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我国收费公路一直以车辆核定装载质量为依据,按照车型分类的方式收取车辆通行费。实践证明,这种收费方式存在严重弊端,货车普遍存在以“大吨小标”方式偷逃国家规费的问题。而车辆超载运输对交通安全、道路维护、运输市场和汽车生产秩序造成极大危害。2004年,交通部出台了《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指导意见》,将货运车辆的收费方式由过去依据车辆核定装载质量和车型分类来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方式,改为以实地测量的车货总重量为依据,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以经济手段抑制超载。业内人士分析,随着计重收费范围的扩大,未来几年,大吨位、大功率、高效率的重型卡车将得到市场追捧,成为物流运输的主流车型。计重收费将给运输车辆市场带来重大变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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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联合召开全国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电视电话会宣布,6月20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切实解决公路违规设站、超期收费、收费标准偏高等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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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10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联合发出《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1]283号)(下简称:《通知》),意在切实解决收费公路超期收费、违规设站(点)等突出问题,清理收费公路违规及不合理收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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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0年11月26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紧急通知》(交公路发[2010]715号),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落实好车辆通行费免收等"绿色通道"优惠政策。分析认为,此举主旨在于稳定菜价,抑制近期以来菜价的过快增长。《通知》指出,从2010年12月1日起,全国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的独立桥梁、隧道)全部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范围,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新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的公路收费站点,要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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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14日,交通运输部、发改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收费公路违规及不合理收费专项清理工作。该项工作从6月20日起分4个阶段进行,2012年5月31日结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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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8年12月24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通知》,全文如下: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取消4.5 t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的部署要求,深化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经交通运输部同意,决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部门规章修订前,自2019年1月1日起,对4.5 t及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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