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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96 毫秒
1.
<正>上海自贸试验区的成立,特别是2014年1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船舶登记制度试点方案》得到交通运输部批复,为船舶登记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对上海自贸区试验建设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
《集装箱化》2014,(2):9-9
日前,《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船舶登记制度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正式获得交通运输部批复同意,标志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将正式开展国际船舶登记。  相似文献   

3.
吕宏均 《世界海运》2014,37(10):30-34
通过分析中国船舶登记工作的发展,以及与世界上其他国家船舶登记工作进行对比,结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和国际船舶登记制度试点方案,阐述做好国际船舶登记工作对自贸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并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4.
上海自贸区国际船舶登记试点方案获批;《煤炭物流发展规划》出台;无船承运行政许可下放上海试点;中国启动首次海洋经济调查;两岸集装箱运输呈现稳定发展势头  相似文献   

5.
"天津东疆"成为目前我国首个实施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船籍港,这标志着我国航运界讨论数十年之久的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改革终于踏上了破冰之旅。2013年5月18日,《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创新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正式获得交通运输部批复同意,"天津东疆"成为目前我国首个实施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船籍港,这标志着我国航运界讨论数十年之久的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改革终于踏上了破冰之旅。我国船舶登记制度待改革  相似文献   

6.
针对中国船舶国籍登记与所有权登记相分离的现行做法,在探求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内涵的基础上,从天津试点到如今的上海自贸区,对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发展沿革进行系统梳理。总结上海自贸区下国际船舶登记的五大创新亮点,并在此基础上细致分析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施行过程中的的诸多制约因素,提出在施行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新政的同时,应当注意相关配套制度的完善和推进。  相似文献   

7.
资讯     
正自贸区国际船舶登记外方出资额不受限制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办法》(简称《登记办法》),船舶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进行国际登记不受"中方投资人出资额不得低于百分之五十"的股比限制,此举对深化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改革创新,促进我国现代化海运船队建设,服务自贸区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记者陆民敏)  相似文献   

8.
《船舶登记条例》在船舶登记主体部分对外资股比进行了限制,导致相当部分主要营业所在中国境内有外商出资的企业法人的船舶登记困难。本文通过梳理自贸区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外商投资法》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关于国际海上运输公司外资股比的规定,分析比较了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效力位阶,论证了相关规范性文件并不存在实质法律冲突,通过与域外船舶登记制度加以比较对中国籍船舶外资股比限制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9.
中国政府正逐步有条不紊地放开政策,尽可能地采取优惠措施吸引中资船舶回归。今年5月,交通运输部正式批复同意《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创新试点方案》,被视为中国近年来放宽航运政策的一项重要举措。据悉,  相似文献   

10.
邢丹 《中国船检》2013,(11):19-22,124
上海自贸区的揭牌,为中国的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改革又提供了一次机遇。  相似文献   

11.
信息公告     
<正>交通运输部在国家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若干海运政策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及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6月1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部关于在国家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若干海运政策的公告》。经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外商可在自贸区设立股比不限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经营进出中国港口的国际船舶运输业务;其中,在上海自贸区可设立外商独资企业,在广东自贸区可设立港澳独资企业。  相似文献   

12.
<正>2011年5月11日,《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获得国务院批复,明确提出在天津东疆保税港区推进船舶登记制度、国际航运税收、航运金融业务和  相似文献   

13.
<正>【本刊讯】6月5日,交通运输部官网上发布《交通运输部关于在国家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若干海运政策的公告》,《公告》表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及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交通运输部将在上述自由贸易试验区推进若干海运试点政策顺利实施。国际船舶运输业务。经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外商可在自贸区设立股比不  相似文献   

14.
海事在线     
正直属海事系统航运公司座谈会在厦门召开2020年12月16日,2020年直属海事系统航运公司座谈会暨安全管理工作务虚会在厦门召开。(蔡修权)河北海事局:完成河北自贸区第一条国际航行船舶登记工作2020年12月18日,"金满华1"轮获得河北海事局签发的船舶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标志着曹妃甸自贸区第一条国际航行船舶正式完成登记。  相似文献   

15.
<正>6月5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在国家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若干海运政策的公告》。根据公告,经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在自贸区设立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可以经营公共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外资股比放宽至51%。按照公告,经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外商可在自贸区设立股比不限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经营进出我国港口的国际船舶运输业务。其中,在上海自贸区可设立外商独资  相似文献   

16.
<正>目前深圳国际船舶登记改革正在进行当中,以中国前海为船籍港的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实施以来,放开了登记主体,相对优化了登记流程。但是,有关政策对于增加船舶登记吸引力不足,对航运服务业的带动作用尚不明显,国际船舶登记制度仍有创新和完善空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党中央先后出台《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等多项文件,  相似文献   

17.
《中国港口》2013,(10):15-15
<正>近日,交通运输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联合发布了《关于落实〈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加快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主要有五大方面:扩大开放水平方面,允许外商在自贸区以超过49%的投资比例设立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允许船舶  相似文献   

18.
船舶物权登记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由于现行船舶登记制度依据的上位法为《物权法》,在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实施后,船舶登记制度的上位法同时废止,亟需对船舶登记相关法规、规章进行修订。《民法典》第406条改变了《物权法》第191条规定的抵押财产转让制度,首次明确了抵押期间抵押财产的自由转让。而船舶作为抵押财产时,船舶转让后将涉及到一系列船舶登记的申请与审批。在《民法典》的基本框架下,修订现行船舶登记制度,在抵押船舶转让后同时办理船舶所有权注销登记、新办船舶所有权登记、船舶抵押权变更登记,可以有效解决抵押船舶转让登记制度与新抵押财产转让制度的衔接。  相似文献   

19.
从《物权法(草案)》看对船舶登记制度的影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方竹 《中国海事》2006,(5):31-34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自1995年1月1 日起施行以来,调整规范了船舶所有权、船舶抵押权等船舶物权的登记行为。但是,由于我国基本民事法律制度中一直缺少完整的物权法,在基本民事法律框架体系不健全或缺位的情况下,单由部门法调整船舶物权的有关问题,难免是不完善的。经过多年的酝酿,经过法学界不断地研讨,2005年终于将《物权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广泛征求意见。据报道,《物权法》有望在2006年获得通过。今后随着《物权法》的正式实施,必将对目前船舶登记制度产生一定的影响。本文就《物权法(草案)》的  相似文献   

20.
《中国海事》2006,(1):67-69
交通部下发《关于再次强调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200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长江上海段船舶定线制规定》和《上海黄浦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交通部海事局严肃通报岳阳市地方海事局、天门市地方海事局违规签发船舶登记证书事件;第13届中国国际海事会展在上海举办……[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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