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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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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曹兴国 《世界海运》2013,36(9):47-50
船舶建造还款保函作为造船合同下船东利益保障的重要手段,是造船合同中不可或缺的一环。而随着船舶建造还款保函融资作用的增强,银行作为还款保函的保证人也承担着越来越多的风险。通过对船舶建造还款保函下银行风险来源的具体分析,为银行控制其风险提供法律参考。  相似文献   

2.
郑易  初北平 《世界海运》2012,35(11):39-46
英国法下,合同解释的重心已经从原来严格的文义解释逐渐向商业解释转移。本案即是一个以商业目的来解释合同的典型案例。船厂依造船合同约定,请银行向买方提供预付款保函。本案的纠纷主要在于,根据保函条款,船厂破产时银行是否有义务向买方支付退款。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主要涉及对保函条款的准确解释,即判断船厂破产引起的退款是否应在保函范围内。本案①首先被提交伦敦仲裁,仲裁员认为结合商业理念解释合同,破产情形应在担保范围内;之后上诉法院推翻了仲裁裁决,认为按照合同自然文义,破产情形被排除在保函之外;最终,最高法院给出了与仲裁裁决相同的结果。本文结合对上述案例的介绍、分析,讨论了英国法下合同解释的原则,以及"商业理念"在目前合同解释中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3.
当前中国造船厂与外国船东所签订的船舶建造合同及银行根据融资协议为造船厂签发的还款保函大多规定适用英国法。外国船东经常将造船合同下的权益或保函下的权益转让给其融资银行。本案是适用英国法关于船舶建造合同下船东向其融资银行转让船舶建造合同项下权益的行为是否构成英国法下成文法转让的权威判例,是中国造船或航运金融界应该熟知的法律依据。案件的主审大法官最终裁决船东与其融资银行签订的转让协议不构成英国法下成文法转让,而构成押记,因而不能产生船舶建造合同成文法转让效力。  相似文献   

4.
陈卉 《中国船检》2008,(1):83-85
船舶融资是一项风险很高的融资行为,为了降低风险,避免损失,融资银行往往需要申请融资方提供一定的抵押或担保。因此船东将其从船舶出口企业获得的船舶预付款保函转让给融资银行,成了船舶融资的其中一种担保方式。所谓独立保函,就是银行是否承担担保付款义务,与买卖双方基础贸易合同履行的情况没有任何关系,保函是不依附于基础合同的独立性担保,银行的责任不取决于基础合同的履行与否,而取决于债权人的付款要求。  相似文献   

5.
正[提要]依据涉外造船合同及有关保函均普遍适用的英国法,若保函符合跨境交易、由银行开具、包含见索即付类似承诺、不存在免除或限制担保人抗辩权条款等四项要件,则认定为见索即付性质。此时,银行作为担保人负有保函项下的无条件付款义务,而不论基础合同关系中被担保人与保函受益人之间是否存在争议。[案情]本案是一起造船合同引起的付款保函纠纷。卖方是位于中国的船厂,买方是注册在利比里亚的方  相似文献   

6.
出口船舶建造合同涉及的法律关系众多,包括船舶买卖(或建造)双方的合同关系,船舶建造过程所需的设备和原材料的进口或买卖合同关系,船舶预付款的还款担保关系、造船方履约担保关系、税收关系等等。在出口船舶建造合同转让时,也会涉及到这些关系的处理。由于实践中大部分出口船舶建造合同规定的适用法律为英国法律,而英国法律下将船舶建造合同视为买卖合同,对当事人的有关权利和义务有着与中国法律(将船舶建造合同视为承揽合同)不同的规定;但由于在出口船舶建造合同下的国外买方将合同转让给国外第三方时,涉及到的有关中国企业的行为能力、合同签署权限、税收、外汇管制及对外担保等事项,必须适用中国法律,因此国外买方需要获得中国法律的意见,需要在转让协议中对有关问题进行全面妥善约定,以实现出口船舶建造合同在转让后的按期顺利履行。  相似文献   

7.
《水运管理》2011,(4):3-3
2011年3月17日,由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上海市律师协会海事海商法律研究会和中国造船工程学会上海学术活动中心联合举办的"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标准新造船合同(上海格式)"(简称"CMAC造船格式合同")推介研讨会暨上海海事沙龙在上海教育国际交流中心举行。  相似文献   

8.
《水运文献信息》2005,(9):27-27
一注意 在租船合同谈判过程中或运输途中,尽量不要同意无单放货条款。建议承运人同意无单放货的前提条件是申请人出具一份标准格式(最好是承运人自行拟订)并有银行签字的保函。当然如果有可能,应尽量争取到租船人和收货人共同出具的保函。承运人要对保函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足够谨慎的核实。  相似文献   

9.
钱慧 《上海造船》2014,(2):74-78
鉴于2010年造船合同的上海格式一经出台便引来一阵好评,并受到造船业各企业的普遍青睐,其权威性和可操作性直逼BIMCO标准新造船合同。针对造船合同的法律性质及其风险防范问题,以造船合同上海格式为例,进行深入剖析,以便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有效定分止争,维护交易安全和秩序。  相似文献   

10.
3月1日正式施行的"上海格式"标准新造船合同,首次将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海事仲裁院)的"CMAC标准仲裁条款"写入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并由此作为中外船舶订造过程中争议解决的仲裁方。随着"上海格式"标准新造船合同的广泛采用,这一具有法律意义的重大突破,标志着"上海仲裁"在国际航运与造船界拥有了中国"裁决权",从而改变了"伦敦仲裁"长期独霸的局面。  相似文献   

11.
造船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往往选择仲裁作为解决纠纷的唯一方式,而非通过法院诉讼。并且造船合同中也往往会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应遵循的提起仲裁的程序进行设定。在买方取消或者终止履行合同情况下,卖方可以提起仲裁来质疑买方的取消或终止履行合同的行为。因此,在约定的时限内有效提起仲裁对于造船合同双方都十分重要。  相似文献   

12.
<正>浙江增洲造船有限公司是增洲集团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创建于2007年8月20日。作为建行、进出口银行和中信保的名单制企业和2014年获批准进入工信部全国首批51家船舶企业白名单的企业,增洲可自营开具银行还款保函,并已成功协助韩国船东获得国内买方信贷融资。增洲造船已迈出转型升级的步伐,建造并交付了中国第一艘冰区加强64000DWT散  相似文献   

13.
《水运管理》2011,(2):2-F0002
由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ChinaMaritimeArbitrationCommission,CMAC)和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BalticandInternationalMaritimeCouncil,BIMCO)共同举办的BIMCO—CMAC标准造船合同(上海格式)讨论会暨CMAC标准造船合同(上海格式)发布会于2011年1月4日在上海长航大厦举行。  相似文献   

14.
蓝鹭安 《世界海运》2008,31(4):53-56
BIMCO不久前正式推出了一份针对各种船型的新造船合同的标准格式。通过将这份标准合同和其他一些造船合同的格式进行比较,分析该新造船合同下对船舶技术规范的规定,以及对中国众多船厂可能造成的影响。  相似文献   

15.
《集装箱化》2011,(1):37-37
由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China Maritim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CMAC )和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 Baltic and International Maritime Council, BIMCO ) 共同举办的BIMCO—CMAC标准造船合同(上海格式)讨论会暨CMAC标准造船合同(上海格式)发布会于2011年1月4日在上海长航大厦顺利举行。  相似文献   

16.
3月17日,在由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CMAC)和波罗的海国际航运理事会(BIMCO)共同举办的“标准造船合同推介研讨会暨上海海事沙龙”上,中国海事仲裁委负会标准新造船合同(上海格式)单行本正式对外发布。上海格式于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7.
2008年1月31日,波罗的海国际航运理事会邀请70多名重要行业领袖参加在新加坡召开的一系列关于《标准造船合同(NEWBUILDCON)》的旅行研讨会。  相似文献   

18.
BIMCO新造船合同下的船舶技术规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BIMCO不久前正式推出了一份针对各种船型的新造船合同的标准格式.通过将这份标准合同和其他一些造船合同的格式进行比较,分析该新造船合同下对船舶技术规范的规定,以及对中国众多船厂可能造成的影响.  相似文献   

19.
随着“上海格式”标准造船合同的出台与实际运用,以及《标准造船合同总论》的出版,中国话语权开始在全球造船与航运业确立。  相似文献   

20.
“上海格式”标准造船合同,以中国造船产业在改革开放30年间发展的基本事实和现状为落脚点,充分借鉴、吸纳了BIMCO等大部分国际标准造船合同的长处,考虑了国际船舶市场的周期性变化和国际海事界陆续推出新规范、新标准的现状,在国际造船界彰显了中国话语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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