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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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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国际贸易实务中,当大宗货物成交时,一般采取租船的方式进行运输.出租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一般会在签发的提单中载入并入条款,以约束非承租人的提单持有人.FOB术语在国际贸易中使用频繁,在实务中,FOB贸易合同的买卖双方对谁安排货物运输有数种变通做法.而在采用这些变通做法时,由于并入条款的存在,使得FOB项下的卖方经常处于不利地位.  相似文献   

2.
庞艳卿 《水运管理》2005,27(2):36-38
在国际贸易实务中,由于租船合同与贸易合同是两个完全独立的合同,所以当租船合同中的装卸费用条款与贸易合同中的贸易术语不能很好地衔接时,容易导致装卸费用的双重支付或买卖双方在谁负担装卸费用问题上产生争议。只有将国际贸易术语与装卸费用条款很好地衔接,才能减少贸易和航运中的纠纷,使国际贸易以及海上货物运输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3.
《中国远洋航务》2009,(6):52-53
秘书处的文件相关活动涉及广泛的贸易,从传统航行和期租船合同到近海工业的专门格式。BIMCO为该行业做的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制定可以加入合同和租船合同的标准条款,这些条款主要涉及合同中未包含的内容或反映了商业发展的最新规定。  相似文献   

4.
钱玉林 《中国船检》2002,(10):73-74
租船合同是出租人(或船东)与承租人之间就船舶的使用而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一般来说,它可分为航次租船合同、定期租船合同及光船租赁合同三种.其中定期租船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人配备船员的船舶,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间内、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船舶,并支付租金的契约.由于主要航运国家(包括英国、美国、中国等)的海商法对船舶租用合同的规定多为任意性条款,即仅适用于双方当事人签订的租船合同没有约定或没有不同约定的情况下,因此合同条款的拟定质量将直接影响到合同的顺利履行及发生纠纷后如何妥善解决.为简化和加速签订租船合同的进程,进而节省为签订合同所支出的费用,一些协会或国际性组织制定了若干租船合同范本,供承出租双方签约时参考使用.  相似文献   

5.
论定期租船合同中的格式条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钢 《世界海运》2001,24(3):46-47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称《合同法》)首次对格式条款问题作出了规定,但由于该法实施时间不长,其对一些具体合同中格式条款的适用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对定期租船合同中格式条款进行认定,并讨论定期租船合同中的格式条款提供人的义务及定期租船合同中格式条款的无效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傅廷中 《世界海运》2001,24(2):50-51
在所有的定期租船合同中,毫无例外地都有关于交、还船的条款,这一条款涉及到定期租船的许多重要的法律问题,在海运实践中,有许多争议就是由此而产生,为此,必须认真对待这一条款。  相似文献   

7.
2009年,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BIMCO)针对海盗威胁首次发布了《专门海盗条款》,阐明了各相关方的权利与义务.当时,分别针对期租合同、连续航次租船合同和单航次租船合同起草了三个不同版本的规定.但是,由于近期发生的诉讼案件、贸易实务的改变、被劫船舶被释放后明确租船人责任的需要,以及保险公司对客户要求专门险种的回应,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对海盗条款进行了复议,确定了需要调整的地方,以确保这些规定仍然符合商务要求.目前,2013版海盗条款已更新完毕,可供租船合同各方使用.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强烈建议各成员单位使用最新版本的《海盗条款》.  相似文献   

8.
初北平  史强 《世界海运》2011,34(9):49-52
停租(off-hire)是定期租船合同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定期租船合同下的很多争议都是围绕停租条款发生的。本文通过对一起仲裁上诉案①的介绍,解释了定期租船合同中停租条款的性质与功能,并通过对该案裁判内容的评析介绍在英国法下对定期租船合同中的停租条款的功能与解释的原则。  相似文献   

9.
《水运文献信息》2004,(5):25-26
定期租船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人配备船员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间内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定期租船合同中,通常订有许多条款,其中之一为使用与赔偿条款。  相似文献   

10.
张辰舟 《水运管理》2012,34(8):20-21,28
阐述FOB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船舶派遣条款、延长交船期间条款以及卖方仓储费用计算条款,指出不同的措辞以及不同的法律适用都会对这些条款本身的性质以及卖方最终是否可以得到合同约定的费用产生一定影响,认为应在签订FOB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时,要根据客观情况以及对市场的准确估计,合理地制订延长交船及仓储费条款,以保护自身利益。  相似文献   

11.
张炎  郭准 《天津航海》2003,(1):21-23
租船运输是散货运输业务中最主要的经营方式,顾客和船公司的生意往来主要体现在运输合同上,租船合同(简称租约)是约束双方(租船人和船东)的法律文件,双方生意的做成以租船合同的订立为标志,租船业务人员在订立租约的谈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需要重视的问题很多,其中运费支付条款是必须注意和重视的。  相似文献   

12.
文章分析了干散货船公司以NYPE’93为期租范本的优势,建议对外签订定期租船合同时,应积极采用NYPE’93格式作为合同主要条款的范本,如遇租家坚持要求用NYPE’46作范本时,应在补充条款部分尽量争取多采用NYPE’93的措辞,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相似文献   

13.
近些年来,在国际贸易中,境外买方使用FOB条款并指定境外船公司或无船承运人或货运代理安排运输的情况与日俱增.目前FOB条款的贸易合同已越来越多.有些被指定的境外无船承运人或货运代理存心不良,与买方串通一气,无单放货,使国内卖方钱货两空;也有些境外买方有意安排货运代理或无船承运人到国内来行骗.  相似文献   

14.
陈平 《世界海运》1999,22(3):27-28
解约条款是航次租船合同中的一个重要条款,本文分析了我国《海商法》第97条关于航次租船合同中的解约规定的具体含义包括承租人解约权的性质,行使的条件,时间和解约后承租人索赔的条件,范围。  相似文献   

15.
《中国海事》2009,(12):76-77
波罗的海国际海运理事(BIMCO)近日在伦敦宣布,重新调整租船合同中的海盗条款内容。令船东和租家更平均分担在海盗劫船事件上的责任,此外,该会同时追加两项新条款,更仔细订定单航次程租、连续航次租船和包运合同的责任条款。该会现时调整条款内容,主要是呼应租家要求,避免有关条款倾向令船东受惠。  相似文献   

16.
7月19日,BIMCO发布了关于修订后的海盗条款特别通告,该话题已成为业界热点之一,现将有关背景介绍给读者,具体条款可查询BIMCO网站。2009年,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BIMCO)针对海盗威胁首次发布了《专门海盗条款》,阐明了各相关方的权利与义务。当时,分别针对期租合同、连续航次租船合同和单航次租船合同起草了三个不同版本的  相似文献   

17.
第16条,托运人营业地(shippersplace of business) 托运人(Shipper)是接受委托而将货物交付承运并获得提单的公司或个人。在租船人与托运人为同一主体的情况下,船东与租船人的关系以租船合同为主,提单仅作为承运人收到货物的证据。然而,在租船人与托运人并非是同一主体的情况下,作为提单收受人的托运人与船东的法律关系以提单为准。此时的提单便不仅仅是收到货物的证据,而是一种运输契约。即使提单没有包括租船合同的所有条款,或者带有租船合同所没有的条款,也不会变更船东与租船人之间的租船合同,除非租船合同双方同意提单条款可以修订租船合同条款。在托运人与租船  相似文献   

18.
在期租船合同下,提单的签发是比较容易发生问题的,这主要表现在承运人的认定、是否遵守租船人的签单指示、提单的格式等方面。本文不谈任何理论问题,而是从实践角度对期租合同下提单的签发进行讨论,希望得到各位同仁的认同。 期租合同条款对提单签发的要求 一般地,期租合同对提单的签发有两方面的要求。一是规定船长或船东应签发所呈交(ASPRESENTED)的提单。这是期租船租船人非常重要的商业自由。因为期租船租船人在以后的航次经营中需要根据货方的要求签发不同格式的提单,如不同抬头的提单、运费预付或到付提单、简式或班轮条款提单等。当然合同还会有另外的条款说明如果船东签发了所呈交的提单  相似文献   

19.
我国海商法第4章第7节(第92条至第101条)是关于航次租船合同的特别规定,在这些规定中涉及到了航次租船合同的基本条款,为人们制定和理解航次租船合同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 一、制定航次租船合同特别规定的意义 所谓特别规定,在这里就是指在法律中针对航次租船合同的特点所作的原则性规定。众所周知,世界各国的法律在合同问题上一般都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例如,是否订立合同以及如何订立合同,可由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范的前提下,自主作出决定,这就是所谓的意思自治原则或称契约自由原则(Freedom of contract)。根据这一原则,各国海商法对租船合同的规定一般都规定得较少,许多具体问题都留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联系到我国的情况,之所以在海商法中专列一节对航次租船合同问题作出特别规定,有三个方面的意义:  相似文献   

20.
张亮 《中国船检》2008,(7):92-93
2006年12月22日,C公司与J公司以传真形式签订了一份航次租船合同.约定C公司为出租人.J公司为承租人.由C公司所属“WH轮装运4300吨焦炭自连云港到南通或张家港永泰,受载日期为同年12月28日至12月29日,运价为人民币82元/吨,运费计算方式为”按装港交接数计收运费.若备货不足43D0吨按4300吨计收运费.超过按实计(船方原因除外)”。另合同特别条款第8条约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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