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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正自1979年《船舶进出港口签证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船舶签证制度就已成为海事管理部门对船舶实施行政和技术监管的一项重要手段。但随着近年来我国政府职能的不断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船舶签证制度逐步面临变革。2017年3月22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修改决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决定正式取消内河航行船舶进出港签证,实施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度。  相似文献   

2.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将以取消船舶签证为契机,实现海事监管模式改革、船舶监管模式变革,由此必将导致业务流程的重大变化,进而引起船舶监管信息化工作模式的全新变革船舶进出港签证是海事管理机构依据船舶或者其经营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对符合进出港条件的船舶准予其航行的行政许可行为。在传统船舶监管体系中,船舶进出港签证是海  相似文献   

3.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创新海事动态监管模式现场推进会日前召开。海事计划全面推进电子巡航加强对船舶的动态监管,以减少水域安全事故发生并提高服务效率。局长陈爱平说,按照中央简政放权的要求,全国海事系统大幅度削减行政许可项目,强化船舶动态监管的需求迫在眉睫。据悉,按照《取消船舶进出港签证及海事监管模式改革实施  相似文献   

4.
<正>取消船舶进出港签证的改革进程正稳步推进。目前,所有国内航行海船以及珠江内河船舶全面推行电子签证,并明确将以海船进出港报告制取代船舶进出港签证,顺应党中央简政放权要求。这将给予航运企业更大运营自主权,便利船舶进出港口。"电子签证相对窗口签证方便了很多,我们船员不再需要跑到海事部门的签证窗口办理,少跑很多路,节省了很多时间和成本。"往来粤港的高速客船"海威"号大副告诉记者,电子签证越来越受到船员的支持。  相似文献   

5.
《世界海运》2017,(11):3-6
内河船舶签证制度已不能适应现代海事管理理念。随着内河船舶签证制度取消,海事监管将更加侧重于事中、事后,促使基层海事处的监管模式不断发展变化。在对内河船舶进出港签证制度的历史作用和现今不适宜性进行分析的基础之上,对基层海事处监管模式改革提出若干建议,为海事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管、提升监管效能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6.
程彦 《中国水运》2014,(11):54-56
船舶进出港签证由来已久,其作为海事部门的一项基础管理手段.随着中央简政放权和转变政府职能的不断深化,交通运输部拟取消船舶进出港签证工作.为保证取消船舶签证后水上交通安全的持续稳定,研究取消船舶签证后的影响及应对措施,针对所存在的问题提出新的监管思路并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7.
《世界海运》2019,(11):13-16
船舶进出港签证制度已经取消了一段时间,签证取消后,在海事监管实践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也发生了一些海事违法案例。面对船舶签证取消后海事监管的新形势,如何保障海事监管的高效、有序成为新课题。介绍之前海事船舶签证模式及发挥过的作用,并重点对签证取消后出现的相关海事违法案例进行分析,深入探讨这些违法行为产生的原因,提出相应的海事监管建议,以期对航运公司、船员及海事执法人员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8.
文中从船舶进出港签证在海事管理中的作用出发,分析了取消船舶进出港签证对海事监管工作产生的影响,并结合海事监管模式改革要求,探讨了基层海事处构建新型监管模式的措施。  相似文献   

9.
文中从船舶进出港签证的有关功能出发,分析了取消船舶进出港签证对分支海事机构现有海事监管业务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管理对策。  相似文献   

10.
正2016年11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对《海上交通安全法》的修改,将"本国籍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必须办理签证"改为"本国籍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必须向主管机关报告船舶的航次计划、适航状态、船员配员和载货载客等情况"。这标志着中国籍国内航行船舶全面实施进出港报告制度有了法律依据,中国籍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管理由事前审批调整为事中事后监管,从而开启了海事管理新的时代。  相似文献   

11.
到目前为止,国内航行海船进出港报告制已经实施了半年有余,文中将天津新港辖区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实施情况作简要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监管建议。  相似文献   

12.
张健 《中国船检》2020,(2):93-96
新冠病毒疫情爆发后,2020年2月5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下发了《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海事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应当综合运用中国海事协同管理平台各业务系统,探索对船舶进出港报告、船舶配员、危险货物申报、规费征收情况等进行远程核查,对远程信息核查无误的,原则上可以不进行现场检查。  相似文献   

13.
《世界海运》2015,(6):26-28
船舶签证作为海事机构管理船舶的有效抓手,承担着船舶适航性和船舶动态信息获取两大核心职能,一旦取消船舶签证的配套措施跟不上,将会对长江水上安全造成重大影响。为了提高船舶签证取消后海事安全管理水平,促进海事安全监管模式的转变,在对船舶签证取消前后利弊分析、船舶签证取消后对海事安全监管所产生的影响的基础上,提出取消船舶签证后的内河海事安全监管相关对策,为船舶签证取消后的内河海事安全监管思路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4.
船舶进出港签证作为海事机构在水上安全监管中最主要的审批管理手段之一,船舶签证取消后,势必对海事监管业务产生巨大影响,海事管理机构如何加强事中事后安全监管?本文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分析,并给出了相关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5.
桓兆平 《世界海运》2014,37(10):35-38
船舶进出港签证是海事机构在水上安全监管中最主要的审批管理手段之一,文章从取消船舶签证带来监管模式的调整20个问题进行研究探讨并提出对策。  相似文献   

16.
苏兆阳 《中国海事》2014,(12):35-37
文中分析了船舶签证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船舶签证取消后,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船舶水上航行安全、利用数据库掌握分析船舶动态信息,加强海事监管工作。  相似文献   

17.
2015年2月4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信息服务平台上线运行,这标志着我国沿海及内河船舶实时动态权威数据正式对社会开放。AIS公众服务平台运行一年多来,通过大数据处理技术将海事系统建设的覆盖我国沿海及内河的AIS岸基网络系统数据有效利用,既有效提升了海事监管水平,又充分贯彻了服务型政府职能的要求,为AIS社会化应用掀开新的一页。面向社会提供AIS公众服务传统的AIS应用,仅仅局限于船舶航行过程中船舶  相似文献   

18.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将于2017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2009年11月30日以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15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同时废止。一、《规则》出台的背景(一)2016年11月7日,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对《海上交通安全法》的修改决定,取消了海船进出港签证。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修改《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取消内河船舶进出港签证。至此,延续千年的船舶进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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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是减少港口建设费偷缴漏征的有效手段。针对取消船舶签证实行进出港报告制以来重庆海事局辖区港建费征稽工作存在的问题,探索智慧海事规费征稽的路径和方法。建议建立港口码头船舶载运货物装卸作业信息采集系统,强化三方信息比对,以解决港口建设费征稽面临的困难,保障港口建设费应征不漏。  相似文献   

20.
取消船舶签证后关于加强水上安全监管工作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王茹军 《世界海运》2014,37(11):24-26
党的十八界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要简政放权,加快行政审批事项改革。船舶进出港签证作为海事机构在水上安全监管中最主要的行政许可之一,为保障航运业安全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减少和简化行政审批是行政管理改革的大趋势,船舶签证取消后,如何加强事中事后安全监管,引起了航运界和海事管理机构的热议。本文结合长江航运的特点,通过分析船舶签证在水上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提出发挥海事监管责任和航运企业主体责任,积极应对监管模式改革的思路和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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