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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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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春华 《中国港口》2010,(3):33-34,41
<正>目前,我国征收船舶港务费的相关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收费规则》、《国内水路集装箱港口收费办法》、《港口建设费征收办法》、《长江干线船舶港务费征收办法》、《港务费收支管理规定》等,这些法律法规具体规定了我国水路交  相似文献   

2.
正2011年5月,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印发《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明确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负责全国对外开放口岸的港口建设费征收。由于港口建设费征收数额大、程序复杂、监管难度较高,为了保障征管工作的顺利开展,交通运输部各直属海事机构都增设规费征稽处。在此之前,海事机构也有规费征稽职能,主要征收船舶港务费和港务监督管理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对而言,上述规费征收数额不大,征稽工作主要由海事机构的业务  相似文献   

3.
政策法规     
《中国海事》2008,(1):26-27
交通部发布《长江口船舶定线制(2008)》和《长江口船舶报告制》;交通部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交通部颁布《港口规划管理规定》;交通部颁布《航道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变通部决定在全国海事系统开展“行政执法一面旗”建设;交通部海事局发布《外国船舶检验机构在中国设立验船公司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4.
最近,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办公厅发文明确规定,挂方便旗船舶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引航。这是对我国有关航运单位提出挂方便旗船舶在长江口航道自行引航要求的答复。  相似文献   

5.
林华 《珠江水运》2010,(8):64-65
由于缺乏征收方法的依据,各地海事部门在征收工程类船舶港务费时方法不一,本文列举了现有的船舶港务费征收依据及征收现状,分析了工程类船舶港务费难以确定收费标准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措施。  相似文献   

6.
《中国海事》2005,(2):34-34
为维护内河船员适任证书的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及其实施,交通部海事局制定了《内河船员适任证书检查实施办法》。  相似文献   

7.
《珠江水运》2002,(10):30-32
第一条 为有效地组织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工作,保障水上交通事故统计资料准确、及时,提高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和内河通航水域发生的水上交通事故及中国籍船舶在境外水域发生的水上交通事故的统计。 第三条 交通部依法主管全国水上交通事故的统计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单位和个人所属船舶发生的水上交通事故的统计工作。交通部直属海事局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地方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称海事管理机构),依照职责分工,负责所辖区内发生的水上交通事故的统计工作。中央……  相似文献   

8.
信息     
《水运管理》2007,29(9):41-41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则》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为规范船舶签证行为,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交通部日前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则》,该规则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9.
我国海事调查体制之我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43条的规定,“船舶、设施发生的交通事故,由主管机关查明原因,判明责任”,这里明确赋予了海事主管机关调查海上交通事故的职责。交通部在《海安法》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具体规范了海事调查处理工  相似文献   

1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从五个方面对海事部门如何加强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工作做了探讨,以达到齐抓共管,措施得力,搞好乡镇船舶安全管理,保障乡镇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安全的目的.  相似文献   

11.
运输船舶在我国大量存在并参与着民事、经济活动。由于很多船舶在主体上不具备法人资格,我国目前的民事立法对它又无明确规定,有关人士对《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设置的法律责任和交通部海上、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存在不同的认识。为求得对船舶处罚的正确认识,本文对船舶拟非法人组织作探讨。  相似文献   

12.
信息     
《水运管理》2006,28(3):40-40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出台;交通部制定发布《港口统计规则》;交通部发布有关水运的三项强制性行业标准;加快沿海港口建设;中国内地船舶总吨位位居世界第四;我国北方首座专业化滚装码头正式启用。[编者按]  相似文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称《内河条例》)对船舶和浮动设施遇险后的救助活动,作出了系列规定.分别明确了遇险船舶或浮动设施及其人员、海事机构、险发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救助活动中的责任。本文意在进一步贯彻《内河条例》,结合管辖水域特点和实际工作,阐述非水网地区水上应急救助体系的基本要素及结构,并探讨解决问题的相应措施。  相似文献   

14.
《中国海事》2005,(4):32-32
为保障水上人命财产的安全,防止船舶污染,避免因港口航道图和航海出版物的配备不符合相关要求而引发港口、航道及附近的海难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和《SOLAS公约》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国际公约要求,交通部海事局要求各海事机构加强对船舶规范配备港口航道图和航海出版物的监督检查。  相似文献   

15.
正自1979年《船舶进出港口签证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船舶签证制度就已成为海事管理部门对船舶实施行政和技术监管的一项重要手段。但随着近年来我国政府职能的不断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船舶签证制度逐步面临变革。2017年3月22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修改决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决定正式取消内河航行船舶进出港签证,实施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度。  相似文献   

16.
<正>船舶港务费(以下简称港务费)是交通运输部授权各港口港务管理部门对船舶征收的费用,属于港口的财政收入。该费用主要用于防波堤、航道、锚地等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也用于船舶所靠码头及其前沿水域管理和养护。本文在介绍国际航线集装箱船舶挂靠我国港口(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港口,下同)时港务费征收办法的基础上,分析港务费节省策略,以期为船公司节约成本  相似文献   

17.
张明 《水运管理》2008,30(1):28-30
为解决我国港口货物港务费征收主体等问题,结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条例、办法等对部分地方港航管理机构扣证、扣船所产生的负面影响进行分析,从法律角度阐明货物港务费征收的性质属于港口经营性收费,其征收主体是港口经营人,并对解决该问题提出建议:(1)明确规范货物港务费的性质;(2)明确规范货物港务费的征收主体;(3)清理或废止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有关货物港务费方面的文件;(4)废止地方港航管理机构与港口经营人签订的货物港务费代征协议;(5)严格执行货物港务费征收和使用规定;(6)规范政府管理部门执法行为,明确法律责任;(7)对货物港务费进行税费改革。  相似文献   

18.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水平,保障水上交通安全,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我国缔结或者加入的相关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以下简称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及其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第三条交通部主管全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依照本规定对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活动实施监…  相似文献   

19.
巡航执法是海事主管机关依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1979年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国际公约和国内法律、法规,对我国管辖水域通航安全状况、水域环境实施动态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通过开展水上巡航,海事主管机关可以及时搜集有关航行安全信息,掌握水上通航环境,监督船舶遵守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法规情况,发现并纠正船舶违法行为,发现和处理通航水域影响船舶安全航行的情况.及时进行海事应急处理并组织或参与搜救行动,从而实现对管辖水域通航环境及船舶动态的有效监控。加强现场通航安全管理。  相似文献   

20.
船舶港务费(以下简称港务费)是交通运输部授权各港口港务管理部门对船舶征收的费用,属于港口的财政收入.该费用主要用于防波堤、航道、锚地等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也用于船舶所靠码头及其前沿水域管理和养护.本文在介绍国际航线集装箱船舶挂靠我国港口(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港口,下同)时港务费征收办法的基础上,分析港务费节省策略,以期为船公司节约成本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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