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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张月娥 《珠江水运》2005,(12):17-17
为加强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堤岸、自然岸坡或通过水上过驳方式从事水上砂石装卸作业行为的管理,维护港口经营市场秩序,保障港口通航水域畅通和港口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广州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于2005年11月8日发布<关于加强水上砂石装卸作业管理的通告>(穗府[2005]52号),并在发布之日起执行.  相似文献   

2.
徐明军 《中国水运》2003,(12):14-14
<港口法>是我国第一部对港口事业进行全面、系统规范的法律.<港口法>的出台,是我国港口发展史上一个新的里程碑,标志着我国港口事业真正步入了法制轨道,必将对我国港口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相似文献   

3.
《珠江水运》2003,(12):38-41
第一条为加强港口危险货物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以下简称<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4.
吕航 《中国船检》2003,(1):32-33
现在,我国已基本建成了功能齐全、配套合理的内外开放的港口体系,但一直没有完备统一的<港口法>.最近,我国<港口法>(草案)已经出台,今年就可颁布实施.  相似文献   

5.
<港口法>出台了,其改变了长期以来港口事业无法可依的状况,使港口规划、建设、维护、经营、管理及其相关活动走入了法制的轨道.  相似文献   

6.
2006年3月1日,中国最大的港口--上海港颁布并施行<上海港口条例>.这是<港口法>实施两年多来,我国港口业第一个依据<港口法>等法律制定的地方性港口行政管理的专门法规.虽然是具有上海港口鲜明特征的地方法规,但其立法过程、法规条文、内容特征以及操作性等,无疑会成为我国港航管理部门、业内同仁和码头经营人,乃至中外船东关注及借鉴的热点.<上海港口条例>颁施行前夕,本刊记者专访了上海港口管理局局长许培星.  相似文献   

7.
浅析外资入主我国港口业的几点原由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2001年底我国加入WTO之际,我国港口企业也实施了政企分开,继一批港口脱离交通部的直接管理后,我国最后八大港口--上海、宁波、天津、连云港、秦皇岛、青岛、厦门和广州港也先后脱离了交通部的直接管理.同时在2002年4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国家放宽了外商投资港口的股权限制,取消了公用码头的中方控股的要求,外商对港口类的企业参股的比例可以提升到51%以上.2004年1月1日实施的<港口法>中,对于港口投资已明确提出"国家鼓励国内外经济组织和个人依法投资建设、经营港口,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港口法>的颁布的最大影响就是明确了港口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保护了港口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并且最大程度地向外资和民营资本开放.  相似文献   

8.
历经十年的起草工作,《港口法》终于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上获得通过。《港口法》对港口的规划、建设、维护、经营、管理及其相关活动进行了全面的规范,是我国水路运输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龙头法”。《港口法》的出台结束了我国港口行业长期以来无法可依的历史,填补了港口立法的空白,是我国交通运输领域的一件大事。  相似文献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以下简称《港口法》已于2004年l月1日施行。《港口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制定所管理的港口的章程,并向社会公布。落实和贯彻好这条规定,是港口行政管理部门面临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在《港口法》的原则要求和框架下,结合参考国际上有关国家的港口法律文件,在起草《上海港口章程》的过程中,对《港口章程》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研究。一、关于《港口章程》的法律地位(一)《港口章程》的法律特征根据“章程”的定义、内涵以及我国的立法规范,《港口法》规定的《港口章程》具有三个…  相似文献   

10.
张晋元 《中国港口》2005,(6):53-54,47
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其立法体制属联邦立法和州立法二级体制。过去的几十年中,美国的联邦议会陆续制订了一系列有关航运和港口管理的法令。港口立法方面,联邦制订的有关法令包括:《1974年深水港口法》(Deepwater Port Act.of 1974),《1922年河流与港口法》(River and Port Act of 1922)等。上述法律一般不涉及港口的具体运作,主要规范航道的疏浚、港口安全等。  相似文献   

11.
当前我国港口管理体制的改革标志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港口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尤其是<港口法>已经颁布并即将实施,将使港口资源进一步得到有效配置,使各港口城市对港口切实行使规划、建设、管理的职责,推动港口行业不断发展.  相似文献   

12.
杨昌贵 《中国港口》2004,(7):22-22,27
《港口法》第六条虽然确立我国港口归地方政府管理,由管理港口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关于港口管理体制的规定,确定一个部门具体实施对港口的行政管理,但未对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名称或者确定什么样的部门作出明确规定,而是留给直接管理港口的人民政府自行确定。但是各地对国务院关于港口管理  相似文献   

13.
港口管理     
《港口科技动态》2003,(1):30-33
《港口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港口经营将实行准入制度,港口管理体制改革在全国推行,全国交通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张春贤强调要处理好枢纽港与非枢纽港关系,全国港口管理工作会议在沪召开,港口体制改革进入高潮,交通部发布八项交通行业标准,我国海关行政管理迈入法制化,新世纪港口发展的六大战略,上海港加速改制步伐,青岛港集团公司破壳而出。  相似文献   

14.
<正> 《港口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对港口业进行全面、系统规范的重要法律,它填补了我国港口管理领域的立法空白,标志着我国港口事业真正步入了法制轨道。《港口法》的颁布,是我国港口事业的一件大事,也是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一件大事,为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治港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对上海港来说,港口体制改革年初开始,新机构还在磨合中,为保证《港口法》的贯彻实施,提高上海港口依法管理的水平,提升港口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法律素养和职业规范,并向社会公众和单位宣传普及《港口法》知识,上海市港口管理局把学习、贯彻、宣传《港口  相似文献   

15.
一、概述 众所周知,现代化港口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港口机械设备的现代化.而如何确保现代化港机设备的安全使用更是引起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国务院安全监察部门的高度重视.并相继在2003年6月1日频布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2004年1月1日频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法规.围绕<港口法>中"港口安全与监督管理"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贯彻实施,使得港口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更加明确.因此,建立健全一套科学的、系统的港机设备安全保障体系已成为港口安全管理工作的当务之急,必须予以重视和完善.  相似文献   

16.
港口管理体制系列研究之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港口管理沐制是《港口法》起草中的热点问题,特别是《港口法》的起草过程也正值交通部水运体制改革的运筹过程,此两件大事都涉及港口管理体制。而港口的管理体制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所谓立法即是利益的调整。从世界范围来看,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港口、同样的港口不同的时胡,其港口管理体制也是各不相同的。这就更加使得港口管理体制问题显得扑朔迷离,而关于港口管理体制的各种观点也就更加异彩纷呈。 本刊将连续四期刊登交通部体改法规司条法处叶红军同志撰写的有关这方面的专题系列研究。 本专题系列研究共分四部分:(一)港口管理体制沿革;(二)港口管理体制与国民经济、国家经济改革的关系;(三)《港口法(送审稿)》设定的港口管理体制;(四)国外港口管理体制。  相似文献   

17.
张仲言 《水运管理》2003,(12):23-25,33
一、我国颁布《港口法》是港口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以下简称《港口法》)于2003年6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早在1954年,中央政府曾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港管理暂行条例》,因客观情况的改变,遂于1986年废止。从此,我国港口管理就出现了法律空白。长期以来,我国包括港口在内的海岸线一方面由海洋、国土、交通、渔业、军事等部门多头管理;另一方面各地港务部门既要实施港口的安全保障、规划、环境保护等行政管理,还要为维持自身生存承担经营港口业务。这种管理混乱、政企…  相似文献   

18.
<港口法>的出台,是我国港口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目的就是使港口的建设和发展实现法制化.当前港口系统中心任务就是要按照<港口法>宣贯会议部署,认真搞好学习和宣传,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明年1月1日<港口法>如期实施.  相似文献   

19.
林春辉  孟愈 《集装箱化》2002,(12):11-13
1 港口下放、政企分开对国有港口企业的直接影响 去年年底和今年年初,<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部等部门关于深化中央直属和双重领导港口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和交通部<关于贯彻实施港口管理体制深化改革工作意见和建议的函>相继出台.  相似文献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以下简称《港口法》)自2004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由于一些地方的港口管理体制改革尚未完成,对应《港口法》的法律法规体系尚未建立和完善,新的港口管理体制不能有效运转,仅仅依靠一部《港口法》,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很难有效履行港口行政管理职能。事实上,《港口法》实施至今,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与海事管理机构并未实现顺利接轨,一些地方在港口建设、码头管理、货物装卸、港区水域安全、防污染管理以及应急预案的制定等方面的管理职能仍是海事管理机构在履行。在港口危险货物管理上,继《港口法》之后,交通部分别于2003年8月29日和11月30日颁布了《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9号令”)和《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10号令”),9号和10号令与《港口法》同日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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