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53 毫秒
1.
钱旭 《航海》2012,(4):20-22
我国《海商法》规定,船舶经营者在其所属船舶发生重大海事事故时可以依据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将其赔偿总额控制在一定数额内,但对于在建船舶在试航期间所发生的事故能否适用责任限制法律未予明确。本案就该问题确立了如下原则:即在建船舶不属于《海商法》所调整的船舶,其在试航期间引发  相似文献   

2.
《老铁山水道船舶定线制》和《老铁山水道船舶报告制》(以下简称《两制》)于2006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由黄海进入渤海湾的船舶,走西行船舶通航分道;反之,走东行船舶通航分道《。两制》的实施,将最大程度地降低船舶对遇和交叉相遇的机率,使老铁山水道的通航条件得到根本改善,从而  相似文献   

3.
黄珂 《水运管理》2012,34(1):33-35
论述在建船舶抵押权登记中存在争议的焦点,包括在建船舶抵押权登记中抵押人的确定、在建船舶抵押权登记标的范围的确认、在建船舶抵押权登记的效力存续期间、在建船舶抵押权登记制度的存在形式等,并在此基础上建议以《建造中船舶抵押权登记暂行办法》的现有条款为基础,对在建船舶抵押权登记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将其整体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相似文献   

4.
凡航行于老铁山水道的船舶必须严格遵守《老铁山水道船舶定线制》和《老铁山水道船舶报告制》,并服从当地海事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老铁山水道船舶定线制》和《老铁山水道船舶报告制》定于2006年6月1日正式施行。  相似文献   

5.
政策     
《中国远洋航务》2007,(11):86-86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剐》lO月起施行 从lO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则》(下称《07规则》)正式施行。这是一部加强船舶安全监管、规范船舶航行行为、保障水上交通安全的重要规章,是我国船舶进出港管理新的里程碑。它在坚持船舶签证行政许可的前提下,按照行政许可的要求和船舶签证管理及航运经济发展的要求,  相似文献   

6.
《船舶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国船舶登记立法的主要程序性法规。自1995年1月1日全面实施以来,我国的船舶大都进行了登记,“三无船舶”(无航行证书、无船舶证书、无操作证)得到了一定的控制,航运市场得到了初步规范。由于在实务中出现诸多问题,有关部门一直在酝酿修改《条例》。2007年《物权法》颁布对《条例》修订起到导向作用,并在立法认识、登记程序等方面对船舶登记制度产生一定影响。  相似文献   

7.
《世界海运》2017,(3):42-47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办法》于2016年12月27日公布,自2017年2月10日起施行。《船舶登记办法》共9章76条,包括总则、登记一般规定、船舶所有权登记、船舶国籍、船舶抵押权登记、光船租赁登记、船舶烟囱标志和公司旗登记、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船舶登记的特别规定、附则。作为《船舶登记条例》的下位立法,《船舶登记办法》主要是对《船舶登记条例》既有规定的细化和补充,此外着重针对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国际船舶登记作了全新规定。  相似文献   

8.
《中国船检》2006,(10):60-6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船舶检验机构在船舶建造中船体检验的管理.防止在正常工况下船舶船体断裂及结构严重受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与海上设施检验条例》、《船舶检验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和《船舶建造检验规程》,制定本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相似文献   

9.
2022年9月1日起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新《海安法》)第九十五条首次在法律层面将依法没收船舶作为海事管理机构的行政处罚方式之一。结合海事行政执法实践,分析新《海安法》第九十五条关于没收船舶的规定,阐述目前海事管理机构在新《海安法》框架下实施没收船舶时可能面临的困境,提出出台有关没收船舶保管、拍卖和拆解要求以及拖带、清污和保管等费用支付等没收船舶后续处置工作指引的建议,从而为海事执法人员依法处置没收船舶提供依据。  相似文献   

10.
随着海运业的开放和航运业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私营船舶参与到沿海航运中来。目前,在沿海港口存在部分私营船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则》(下称《船舶签证规则》)的规定,逃逸船舶进出港签证的现象,并且逃逸签证的船  相似文献   

11.
《航海技术》2007,(3):55-55
为加强国际航行船舶保安管理,交通部日前颁布今年第2号部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船舶保安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并将于7月1日起施行,2004年6月16日交通部发布的《船舶保安规则》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12.
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沿海码头靠泊能力管理规定》(简称《规定》),取消港口接靠超码头设计船型船舶时“一船一议”,明确除按照《规定》进行减载靠泊和移泊外,货运船舶必须按照靠泊等级靠泊,在保障港口和船舶安全的前提下发挥码头潜力。《规定》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3.
崔燕 《中国船检》2006,(9):40-42
2006年5月1日实施的新版《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表》从七个部分调整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2004年第7号令)附件1、2、3所规定的内容。新版配员表进一步细化了内河船舶分档,对较大吨位船舶配员标准略有提高,较小吨位船舶配员标准略有降低,客船配员标准区别于其它类型船舶,为进一步规范船员配备,保障船舶安全航行起到了关键作用。  相似文献   

14.
贾云新 《水运管理》2008,30(2):25-27
为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实施对于船舶物权登记工作的指导作用,从船舶物权登记的性质、登记机关的审查义务和赔偿责任、共有船舶的处分原则、船舶价值评估和登记规费征收以及新船舶登记制度的创设等6个方面分析《物权法》有关条款在船舶物权登记实践中的应用,认为《物权法》的实施对船舶物权登记产生重要影响,船舶登记机关应及时转变观念。  相似文献   

15.
有关资料表明:在船舶事故中,人为因素引起的船舶受损和水域污染约占80%,在与人为因素有关的事故中,约80%与船公司管理不善而导致相关的船舶技术标准及规章制度未能得到真正有效执行有关,这被认为是海难事故不断发生的根本原因。国际海事组织于1994年5月生效实施的《国际安全管理规则》(ISM规则),把注意力从船舶技术状况的改进扩展到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的完善。    为提高国内航行船舶的安全管理水平,我国交通部于2001年7月12日颁布并于2002年1月1日强制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NSM 规则)。    《NSM 规则》强制实施后,船公司须首先接受海事局对其公司进行SMS体系审核并获取公司符合证明(DOC),然后由中国船级社对船公司所属船舶进行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后颁发船舶安全管理证书(SMC),才能进入航运市场。否则,将自行退出航运市场。  相似文献   

16.
《中国海事》2006,(3):13-14
根据四部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国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交海发[2005]550号)的要求,完成“重点治理船舶”附加检验是船检部门的重要工作。为保证治理工作能够取得实质性的成果,继续贯彻《关于做好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附加检验的通知》(海船检[2005]183号)的精神,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前一阶段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交通部海事局近日下发了《关于处理专项治理附加检验主要问题的指导意见》,要求各有关单位在专项治理附加检验工作中予以执行。具体内容如下:一、工作要求(一)专项治理附加检验的重点治理船舶为自2002年1月1日以后建…  相似文献   

17.
政策与法规     
《中国海事》2010,(10):74-74
交通运输部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识别号管理规定》为便于船舶识别,加强船舶管理,维护水上交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9月1日,交通运输部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识别号管理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此规定所称船舶识别号,是指用于永久识别船舶的唯一编码。规定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在中国登记的船舶,应当按照此规定取得船舶识别号。每一艘船舶只能申请并使用一个船舶识别号,船舶识别号一经取得不再改变。中国海事局是船舶识别号主管机关,负责船舶识别号的授予和统一管理。  相似文献   

18.
《中国海事》2007,(3):19-21
4月1日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布的《青岛水域船舶定线制》和《青岛水域船舶报告制》将正式实施,凡航行于适用水域的相关船舶必须严格遵守,服从当地海事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有关定线制和报告制的详细内容如下。  相似文献   

19.
《珠江水运》2008,(11):62-62
经营国内水路运输的船舶应当持有配发的《船舶营业运输证》,并持有有效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检验证书》或者《船舶入级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相似文献   

20.
从《物权法(草案)》看对船舶登记制度的影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方竹 《中国海事》2006,(5):31-34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自1995年1月1 日起施行以来,调整规范了船舶所有权、船舶抵押权等船舶物权的登记行为。但是,由于我国基本民事法律制度中一直缺少完整的物权法,在基本民事法律框架体系不健全或缺位的情况下,单由部门法调整船舶物权的有关问题,难免是不完善的。经过多年的酝酿,经过法学界不断地研讨,2005年终于将《物权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广泛征求意见。据报道,《物权法》有望在2006年获得通过。今后随着《物权法》的正式实施,必将对目前船舶登记制度产生一定的影响。本文就《物权法(草案)》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