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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远洋航务公告》1997,(4)
日前,交通部安全监督局明令发布《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规则》,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根据国际海事组织有关规定,凡到期不备具有效“符合证明”的公司及不具备有效“安全管理书”的船舶,将不得从事国际航行。其规定起始日期为: (1)客船,包括载客高速艇:1998年7月1日; (2)500总吨及以上的油轮、化学品船、气体运输船、散货船和载货高速艇:1998年7月1日; (3)500总吨及以上的其他货船和移动式近海钻井装置:2002年7月1日。 上述《审核发证规则》共六章六十八条,内容包括总则、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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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30日交通部海事局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办法》(海船检[2003]34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水网地区的船舶检验机构不迟于2005年12月31日、非水网地区的船舶检验机构不迟于2007年12月31日实施。为便于船舶检验机构能在《办法》规定的时间内,建立并运行满足《办法》条款要求的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体系,笔者结合自身多年从事体系推进、审核工作的经验,提出一些体会和建议,以供各船舶检验机构在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过程中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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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对航运安全产生巨大影响。审核管理对航运公司安全管理具有深远意义。针对NSM规则对第三批适用船舶及其公司生效后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管理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审核体制机制、整合审核管理资源、优化审核制度设计、强化公司日常监管、实施全面教育培训等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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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资料表明:在船舶事故中,人为因素引起的船舶受损和水域污染约占80%,在与人为因素有关的事故中,约80%与船公司管理不善而导致相关的船舶技术标准及规章制度未能得到真正有效执行有关,这被认为是海难事故不断发生的根本原因。国际海事组织于1994年5月生效实施的《国际安全管理规则》(ISM规则),把注意力从船舶技术状况的改进扩展到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的完善。 为提高国内航行船舶的安全管理水平,我国交通部于2001年7月12日颁布并于2002年1月1日强制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NSM 规则)。 《NSM 规则》强制实施后,船公司须首先接受海事局对其公司进行SMS体系审核并获取公司符合证明(DOC),然后由中国船级社对船公司所属船舶进行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后颁发船舶安全管理证书(SMC),才能进入航运市场。否则,将自行退出航运市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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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安全管理规则>(ISM规则)要求负责船舶营运的公司和其所营运的船舶建立起一套科学、系统和程序化的安全管理体系,并要求船旗国政府主管机关或其认可的机构对公司和船舶的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审核和发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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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自2021年9月1日起生效实施,其中第十一条首次从法律层面上确认了航运公司应建立并运行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海事管理机构对经审核合格的公司和船舶签发符合证明和船舶安全管理证书.本文分析了海事管理机构和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在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方面的法定职责,从监管现状出发指出航运公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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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船舶保安规则(试行)》(简称《国内船舶保安规则》)颁布一年多来,主管机关有计划地部署,海事管理机构、船级社和有关航运公司及船舶都在按要求积极地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结合2009年12月开展第一批船舶保安审核情况,就第一批船舶实施《国内船舶保安规则》的现状、问题及对策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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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简要介绍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在运用强制性规定时易出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并通过对体系文件影响较大的最近生效的强制性规定的内容和条款的分析,希望对航运公司,尤其新开展安全管理体系的航运公司为体系管理日趋完善提供帮助,使公司和船舶的安全防污染水平不断提高。同时也为审核同仁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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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07年第6号令)颁布以来,杭州海事局根据辖区特点,制定了本辖区的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指导意见,多年来公司管理方面新的规定和要求不断推出,较为零散缺乏系统性。尤其,辖区小规模航运公司占比较高,约50%,500总吨以下小型船舶占比约53.8%,小型航运公司及船舶普遍存在管理水平不足,船舶技术状况差等问题,安全管理压力不断增加。2013年第204号文《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航运公司安全管理的通知》,对航运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本文以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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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水平,保障水上交通安全,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我国缔结或者加入的相关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以下简称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及其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第三条交通部主管全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依照本规定对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活动实施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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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法规:解决与存在的问题 为克服联检制度的弊端,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1995年我国颁布了《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检查办法》(下称《办法》),它取消了以前的联检(第十七条),但其中仍然规定船舶抵港后未办妥进口岸手续的不得装卸货物(第九条)。这样,在没办妥进口岸手续前船舶并未作好装卸准备就绪,此前递交的NOR仍为无效。而第八条则规定:“船方或其代理人在船舶抵达口岸前未办妥进口岸手续的,须在船舶抵达口岸24小时内到检查机关办理进口岸手续”,据此办理进口手续的延误便在很大程度上被缩短了。而其第九条又规定:“船方或其代理在船舶抵达口岸前已办妥进口岸手续的,船舶抵达后即可上下人员、装卸货物和其他物品”,“船舶进出的上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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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提高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执行力,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推动从重视文件审核到强化活动审核、从重视公司审核到严格船舶审核的"两个转移",不断创新和优化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管理模式。以提高船舶审核质量为出发点,探讨影响船舶审核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四个主要方面,进而提出改进船舶审核工作的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