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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水运》2002,(10):30-32
第一条 为有效地组织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工作,保障水上交通事故统计资料准确、及时,提高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和内河通航水域发生的水上交通事故及中国籍船舶在境外水域发生的水上交通事故的统计。 第三条 交通部依法主管全国水上交通事故的统计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单位和个人所属船舶发生的水上交通事故的统计工作。交通部直属海事局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地方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称海事管理机构),依照职责分工,负责所辖区内发生的水上交通事故的统计工作。中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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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的近十年来,随着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我国沿海水产养殖业同时处于高速发展时期,由于养殖区的随意建立和养殖面积的随意扩大,大量非法养殖占用沿海通航水域的问题日趋严重,对海上交通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导致海上交通事故的大量增加,从而对船舶和船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正在修订过程中,结合本人近几年来的工作实际,本人从立法的角度,就沿海水产养殖管理问题,粗浅地谈谈如何加强对通航水域的监督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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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天津港船舶交通管理,保障船舶交通安全,提高船舶交通效率,保护水域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制定本细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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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远洋航务公告》1995,(11)
交通部颁布1995年第3号令 交通部部长黄镇东1995年8月25日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1995年第3号令,发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作业的外国籍钻井船、移动式平台检验规定》。该规定自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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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航执法是海事主管机关依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1979年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国际公约和国内法律、法规,对我国管辖水域通航安全状况、水域环境实施动态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通过开展水上巡航,海事主管机关可以及时搜集有关航行安全信息,掌握水上通航环境,监督船舶遵守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法规情况,发现并纠正船舶违法行为,发现和处理通航水域影响船舶安全航行的情况.及时进行海事应急处理并组织或参与搜救行动,从而实现对管辖水域通航环境及船舶动态的有效监控。加强现场通航安全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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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远洋航务公告》1997,(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船舶在航行和停泊时配有足以保证船舶安全的船员,保障水上人命、财产的安全,防止水域环境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我国已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所有航行国际航线、200总吨或750千瓦以上航行国内沿海航线、50总吨或36.8千瓦以上航行国内内河航线的中国籍机动船舶。 除本规则第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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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远洋航务公告》2006,(B01):91-9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的监督管理,保护内河水域的环境及资源,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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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分析我国海事主管机关根据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对船舶产生海洋油污的管辖权。通过论述我国海事主管机关在主权水域内和主权水域外对船舶油污的管辖权,提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进行相应修改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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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9月1日起,交通部制定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8号令)正式施行。这对于规范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和监督海上海事行政管理。维护海上交通秩序。防止船舶污染沿海水域具有重大积极意义。近日,国家海事局法规处的陈鹏处长,为本刊介绍了《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出台的背景情况,并从专业的角度谈了自己解读该项法规的一些感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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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船舶经大鹏湾深圳水域(平洲岛以东、以北水域)进出深圳港东部各港区的通航秩序管理,保障通航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水上交通管制办法》等规定,深圳海事局对大鹏湾相关水域实施交通管制,并于2021年12月16日发布2021年第7号通告《深圳海事局关于对大鹏湾深圳水域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根据该通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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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天津港临港港区及其附近水域的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改善通航环境,促进航运发展,保障船舶、设施和人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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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则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船舶签证行为,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国内航行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内办理船舶签证,适用本规则。本规则不适用于军事船 相似文献